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3日 星期四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理论探讨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理论探讨
签订“产品封存协议”为哪般?[上]
发布日期:2006-10-19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78

    在采购实践中,经常会遇到采购人指定品牌采购问题,这无疑会给采购工作带来不利影响。通常情况下,采购人只指定一种品牌,规定供应商只能针对指定品牌投标,但有时会变相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牌,规定供应商可选择其一投标,而实际上,这也是指定品牌的一种形式,是指定品牌的一种变异行为。

    笔者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例:某学校采购一批投影机及相关设备,构建校园多媒体网络教学系统。在对采购方案进行论证期间,该校组织人员对本省同类学校的校园多媒体网络教学系统进行了参观考察,吸取了其中一些设计方案。同时,在对一些知名品牌投影机中选择了七种品牌,由这七种品牌投影机的国内总经销商携带投影机样品前来学校进行现场演示,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评审团,对演示情况进行现场评价,最后确定了三种投影机入选,并将这三种投影机定为备选品牌。校方经与这三家总经销商协商,将演示后的投影机样品封存在学校,并与其签订了产品封存协议。协议称:在该项目公开招标期间,无论是哪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必须在这三种品牌中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投影机的投标品牌,并要取得这家总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经销授权书或与其签订产品经销代理协议,否则就被认为未取得产品授权,不具备投标资格;在公开招标之后,无论哪家供应商中标,都必须在其取得授权或签订代理协议的总经销商处订货、购货,否则校方将不予接收。

    该校在向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项目委托时,将其与三家投影机经销商签订的产品封存协议也一并提交给政府采购中心,并要求将协议的内容作为校方的特定条件,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取得这三家投影机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或与其签订经销代理协议后方能作为合格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无投标资格。

    政府采购中心在对采购方案及其项目资料进行审查论证后认为,校方的这些要求是对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设置了限制性条件,规定只能在这三种投影机中选择其一进行投标,很明显是排斥了其它品牌,是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一种形式,建议校方对其提出的限制性条件作出修改。但校方认为,他们是从众多品牌经过一定程序选择出了三种品牌投影机作为备选方案,并没有指定唯一的品牌,不存在指定品牌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其行为并未违反《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因此不同意对原来规定的条件作出修改。两种意见相持了很长时间,政府采购中心在最终还是尊重了学校的意见,接受了学校的要求,并把这一特定条件写入招标文件,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必备的条件之一,同时还在招标文件中把这三种家经销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等信息也载入了招标文件。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大部分投标人都按照这一特定要求提交了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三种投影机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与其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但却有两家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授权书及代理协议,而是提交了规定品牌的另一家经销商出具的授权书及与其签订的产品经销代理协议,他们认为,这种品牌的投影机在国内有五家经过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并非只有与校方签订产品封存协议的那一家,而这五家经销商都是经过生产厂家授权了的,都可以向下一级经销商授权并供货,向他们授权的这一家经销商也具有在西北地区(含陕西地区)的经销资格,他们同时还出具了生产厂家的有关证明文件。这两家投标人的做法如出一辙。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意见分歧较大,一部分评委(包括校方代表)认为,遵守招标文件规定是投标人应尽义务,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就是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判定其为无效投标;而另一部分评委认为,这两家公司虽然没有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但他们所出具的证明文件是有效的,因为经过调查与核实,该品牌投影机在国内的经销商确实不是一家,向这两家公司出具授权书并与其签订经销代理协议的这家公司具有在西北地区的经销资格,所附的厂家证明文件也说明了这点,其投标资格应该是有效的。这两定公司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去做,但也不能据此判定其投标资格无效,理由是招标文件本身就存在暇疵,规定供应商只能在有限范围内选择投标品牌并必须从特定渠道购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经过长时间的讨论,虽然校方及部分评委坚持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但评委会经过表决,最终认定这两家公司所提交的授权书及与经销商签订的经销代理协议是有效的,其投标资格也是有效的。(待续)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