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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立法”为政府采购推波助澜!
发布日期:2006-10-19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64

    2006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文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收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14万条修改意见。参与提出意见的,既有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也有普通百姓甚至农民工。他们提出的不少意见和建议,都很有见地和价值,受到了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推进政府采购法治化建设,是中国政府对公共采购的内在要求,是具体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根本,同时也更是构建和谐型政府采购的必然。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开门”征求意见,这给我们政府采购领域一个启示:“法律是根高压线,谁碰上它谁触电;法律是个守护神,惩罚犯罪护好人”。这个启示道出了法治的巨大作用和威力,同时,也给那些已经违法乱纪者予以绳之以法,更给那些准备以身试法者敲响了警钟!随着《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和施行,以往那种“人治、权治、独裁、专制、权力大于法制”等等的不法行为将一去不复返和被之现今法治社会比较完善、面面俱到式法律、法规所取代!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将进一步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政府采购领域的法治化进程起到了“推波助澜”和“催化剂”的作用。所致,笔者由“开门立法”与政府采购谈以下“三点”之联想。

    第一点:联想法治与构建和谐型政府采购是什么关系?1、构建和谐型政府采购,是我们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把握当今形势发展、应对各种挑战和风险的需要,是进一步巩固政府采购系统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切实保障各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2、构建和谐型政府采购并非一团和气、没有秩序与条条框框的限制,也不是没有利益和矛盾冲突及弥合的规范化采购;3、构建和谐政府采购必须是法治化政府采购,只有通过法治建设,才能实现和谐型政府采购的目标,保障采购人与供应商、采购人与社会、采购人与各自然人的和谐相处;4、采购离不开诚信、诚信离不开法治,没有法治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社会信用体系与诚信之心就无法真正培养起来;5、没有法治约束的政府采购是不完整和不具效率的政府采购,从而使政府采购目标和宗旨的实现就会落空;6、政府采购领域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从根本上遏制和制止各种消极腐败及商业贿赂现象在政府采购中的蔓延之任务还很艰巨,加快政府采购领域的高法治化程度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7、法治化政府采购、依法定化程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是化解矛盾、消除腐败、打击商业贿赂、保持政府采购事业稳定、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和谐型政府采购之“一剂良药”;8、作为一种政府采购调控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法治明确规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引导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供合理公正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矛盾和纠纷之有效方法;9、为求构建和谐型政府采购机制,必行法治化监管,才能构建和谐型政府采购,也就是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的法治化建设进程!

    第二点:联想当前构建法治化政府采购的重点要解决什么问题?1、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政府采购法》出台施行以来,已初步形成了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和制度)体系;2、依法采购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也正在向构建法治化目标迈进;3、纪检监察、审计、检察、财政等机关介入政府采购的齐抓共管和有效司法能力逐步提高,顺利整合了法治化的采购秩序;4、但同时也要看到,与经济社会以快速发展相比,法治采购建设在一些地方和某些方面还比较滞后,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和不足;5、比如,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有法难依、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等现象仍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等等;6、对这些存在着的问题和现象,必须引起政府采购领域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高度重视,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逐步予以解决;7、当前,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我们的政府采购领域必须加快法治化采购建设的步伐,促进尽快形成和谐型政府采购的局面;8、既健全政府采购有关采购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也要借鉴和坚持“开门立法”、集思广益和完善政府采购的全民有权参与机制(程序),努力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9、在政府采购领域中,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使各级政府采购机构做到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

    第三点:联想如何树立正确的政府采购之法治理念?1、通过多年的政府采购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基本内涵就是依法采购、执法必严、公平正义、服务到位和目标(宗旨)更明确;2、依法采购是构建和谐型政府采购之核心内容,执法必严是政府采购开展好坏的根本保证,公平正义是政府采购主线之价值追求,服务到位和目标(宗旨)更明确是政府采购最终达到和实现的理想之结果;3、政府采购的法治理念是先进的法治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供应商和采购人等)利益和需要的法治向往,是指引着法治型政府采购发展的方向;4、那么,我们的政府采购应该如何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呢?其一,要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荣辱观教育;其二,要用正确的法治和深刻的法治内涵来统一政府采购领域各方面人员的思想,指导和规范其言行;其三,进行政府采购法治理念的教育,普及法律法规等知识是基础;5、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领域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构建和谐型政府采购和全面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法治环境出力流汗;6、构建和谐型政府采购,是关系到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向何方发展和怎样发展的关键;7、另之,只要我们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理政府采购有机统一起来,一个人人知法守法、处处法治昌明的和谐、法规型政府采购就一定会尽快到来!

来源:硅谷动力    作者:周乔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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