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7日 星期一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理论探讨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理论探讨
评标前采购人无须介绍情况
发布日期:2011-06-09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114
  在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过程中,在正式评标开始之前,往往会有这么一个环节——由采购人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介绍项目的有关情况。据了解,有的采购代理机构之所以会设置这个环节,主要是为了体现对采购人需求的重视;有的采购代理机构则是为了满足部分采购人代表“喜欢在众人面前发表讲话”的爱好。笔者认为,这种做法纯属多此一举,而且还有可能会使代理机构陷入被动。
  因为不少采购人代表都会在介绍项目的有关情况时,乘机把个人的倾向性意见加入到项目的情况介绍中,并对评标委员会的专家进行诱导。不久前,笔者就在某项目的评标现场听到了采购人代表如此介绍项目的有关情况。“我们这个项目一直是××公司在做,大家的反映都很好。这几年,对于他们提供的服务,我们单位没有一个同志说不好。几年下来,××公司对我们单位的情况也更熟悉了,做起来肯定会更加得心应手……”
  在场的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想要阻止该采购人代表带有倾向性的情况介绍,没想到对方却很不乐意地说:“不是你们让我介绍项目的有关情况吗?我说的就是实际情况啊……”据悉,在采购实践中,类似的情况并不鲜见。
  因此,为了确保评标委员会能在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中对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笔者建议,采购代理机构最好取消这个不必要的环节。在笔者看来,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完全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依法完整地“表达”。评标环节,评标委员会要了解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完全可以通过阅读招标文件来实现,没有必要让采购人代表再在评标现场作口头介绍。
  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让采购活动更加规范,毕竟口头表达一般都没有书面表达来得准确;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开始之前就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进而对项目作出不合理甚至是不公正的评价。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