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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不按规定抽取专家评审结果无效
发布日期:2011-06-02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089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出台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发布了《关于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的所有项目,必须在云南省财政厅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抽取评审专家;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在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抽取评审专家。
  《通知》要求,未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结果无效,并将依法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进行处理。抽取专家时,集中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采购单位项目经办人及监督人必须在场。
  据介绍,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抽取专家应至少提前半天预约,以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安排专人监督抽取,以及确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是否能满足抽取需求。预约时,如果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不能满足抽取需求,或者抽取时因人数不够等原因需要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之外聘请专家时,须填写《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外聘申请表》,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在经省财政厅审核备案的其他专家库中抽取。如遇其他专家库也不能满足需要时,可由采购单位或(和)代理机构提出临时专家名单,报财政部门备案后在临时名单中随机抽取。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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