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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政府大宗采购产品扩容 采购30万须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2011-04-19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792
    从本月起,厦门的机关事业单位要想买台电冰箱,单位领导并不能最后 “拍板”,而得交由“阳光采购”。

    日前,厦门的政府大宗采购产品再次扩容。导报记者从 “2011年厦门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中获悉,从4月1日起,电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等一批设备,正式纳入厦门大宗货物采购平台。

   “今年以来,被列入大宗采购平台、公开招标的设备、工程、服务等,范围越来越广。”厦门一事业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坦言,就是一般的日常用品,购买程序都要求公开、透明了。

    这位负责人向导报记者解读,不仅4月1日起新纳入一批大宗货物政府采购范围,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工程相关设备材料项目的,也有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 (含30万元)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低于30万元的,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

    据悉,为了充分发挥规模采购的效益,节约财政资金,推行阳光采购,厦门市从2009年4月1日起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大宗货物政府采购。

    而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机关事业单位,这样的“阳光采购”模式,也被越来越多的厦门国企所接受。

    万翔网络是厦门市大宗货物政府采购惟一指定的电子商务平台,导报记者获得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第一季度,厦门22家国有企业通过大宗平台采购及招标代理总金额已达8000余万元,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国有企业参与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市国资委有关方面如此评价,并称国有企业大宗平台采购规模正逐步扩大。

    由于采购环节被一些人视为一种“肥差”,厦门大力推广的“阳光采购”模式,不仅有利于政府的职能转变,也被指有利于建立有效的防腐倡廉渠道。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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