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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处理有“三忌”
发布日期:2011-04-14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419

   政府采购“贵在公开、难在公平、赢在公正”,既然是“阳光交易”,就不应怕任何质疑。关键是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士面对质疑时,要高度重视,理性处理,要注重人际和谐,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氛围。
  具体而言,无论质疑是否合理,相关人员都要做到“三不”。
  一是不能欺哄。有些采购人一味追求工作上的“零质疑”,用一些欺哄的话来搪塞质疑供应商以求“稳”,结果却适得其反,导致“失误”变成“失职”。不仅“哄话”被当成证词,原本很公平的竞争在供应商眼中“变味儿”成不公正的交易,越“哄”误解越深。遇到质疑,按程序答疑,给质疑供应商一个满意的解释,就是最好的选择。敢于“阳光”操作,方显“公正”本色。
  二是不能吓。对那些无理取闹的供应商,“吓”也许能一时奏效。但对那些存在疑点的质疑,“吓”只能使矛盾激化,弄不好还会招惹麻烦,甚至要走法律程序。个人利益受损是小事,政府形象遭到“打折”却是“失民心”的大事。
  三是不能瞒。面对质疑供应商,哄、吓行不通,“瞒”更会招“是非”。遭遇质疑,要依法受理,对质疑供应商不隐不瞒,实事求是。首先是解决质疑的过程不能瞒,其次是处理结果不能瞒,该谁负的责任谁负,不搞“冷藏”。只要让质疑的供应商感受到政府采购中公正是实实在在的内容而不是徒有形式,再难的质疑也会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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