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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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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查关键环节的建议与思考
发布日期:2006-09-21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62

    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首先注意和预防的几个问题。政府采购应该注意和防范的问题贯穿于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采购计划、采购询价、选择供应商,直到领用为止的全过程,正是由于每个环节都有可疏漏的现象,决定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必要性和检查方式的确定。只有较好地分析政府采购不同阶段的风险要害,才能有针对性地确定监督检查的方法,从而达到防范和化解不良现象的目的。个人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值得注意的情况:合同欺诈、操纵计划、抬升价格、质量把关、验收马虎、报审程序不规范、责任不明确等。
   
    二、明确物资采购层次,适当灵活运用检查办法。有些地方政府采购层次不明确,一方面重点采购和非重点采购没有明确区分,要根据单位部门的规模,工作性质以及管理的精细程度来确定。比较大的单位和企业可以将以下采购作为重点:采购物资达3万元以上的;急需或者突发性的紧急物资采购;采购物资来源单一或者具有垄断性的物资等。对这方面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建议要具有灵活性及时性,能招投标的必须招投标,紧急情况来不及招投的及时进行监督,可以建立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细化各类情况,分类明确解决处置办法。对非重点采购必须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操作。另一方面要区别对待集中采购和非集中采购的监督检查。集中采购是指各使用部门 提供使用申请,由采购部门统一组织采购,这种采购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方法,不仅仅透明度高,而且责任分工更加详实,防止了个别部门说了算的现象。这类采购的检查要对经常往来单位作深入的了解,如实掌握货物来源等;抓住数量大的优势谈质论价,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尽可能找货物源头,少一层中间环节,也是减少支出的一种重要途径。非集中采购是指由各使用部门自行采购,这种采购检查相对复杂,难度较大,对这类采购的检查要防止虚增采购,虚假采购,高档采购以及“化整为零”逃避监督检查等行为。着重加强检查验收,要求购入的物资与送检的产品的品名、货号、数量、质量等严格一致,防止检查与验收脱节现象。非集中采购涉及面广,商品品牌、种类繁杂,需要多到市场了解行情,获取相关信息。以上监督检查形式,都要防止采购超预算,超标准,防止盲目求洋高档次采购,力争采购物资合理实用节约。
   
    三、建立政府采购价格信息库,分别采取多种定价方式。政府采购定价难以做到绝对科学合理,结合实际情况,努力将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个人认为定价方式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求出平均价格,再根据采购量的大小是否送货、后期服务等附属条件,略低于所掌握的平均价格。二是电话询购。根据商品地址电话等,直接与厂家和批发商联系,以采购者的身份询问价格,知道底价后,再酌情定价。三是成本分析定价。有些商品来源单一,询查不到价格,这就需要对成本进行分析,经双方洽谈定价。四是定价至少有两人以上,确保价格的合理性,正确性,防止个人的主观行为。对于周期性重复采购的资料,政府采购监督检查部门利用微机创建容量丰富的价格信息库,通过市场、网络、报刊等多种价格渠道收集整理价格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将动态价格作为政府采购部门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王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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