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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采购项目论证分步进行
发布日期:2006-09-15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301

     2006年上半年达到1608万元,累计金额8358万元,节约资金1086万元,节支率达到13.2%。在这一个个鲜活的数字背后是河南省公安厅扎扎实实的政府采购工作。

  目前,河南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监督管理机制日臻完善,运作程序不断趋于规范。采购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驶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统一认识 加强领导

  “统一思想,转变各基层单位对于政府采购的认识是河南省公安厅遇到的第一个难题。”河南省公安厅装备处政府采购科科长常明说。

  河南省公安厅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之初也曾经遇到过个别基层采购单位的抵制和不配合的情况,“做好宣传工作,转变错误观念,是我们近几年一直在抓的工作。”常明说。
 
  据了解,河南省公安厅先后多次邀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主管领导到厅对厅本级及基层采购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和教育。同时多次组织厅直各单位广大民警、职工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政府采购行为规范》等一系列文件。

  领导重视是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河南省公安厅由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元伟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并成立专门的政府采购办公室,抽调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充实和加强政府采购办的工作,保障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完善制度 规范行为

  政府采购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体现在采购环节上,不允许有丝毫漏洞。为高质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河南省公安厅将制度建设放在首要地位,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政府采购在制度框架内进行。

  “公安厅的制度建设紧紧围绕着采购实践工作展开。”常明表示。

  河南省公安厅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采购工作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下达2004年度厅直机关办公用纸定点单位的通知》、《关于公安厅机关公务用车维修定点单位的通知》、《关于河南省公安厅五项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南省公安厅政府采购工作程序》、《河南省公安厅汽车燃油IC卡管理办法》、《处长(政委)、副处长办公机具配备标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紧抓预算 规范源头

  政府采购预算是全年政府采购工作具有计划性和有序性的前提保证,是政府采购规范管理的源头。

  据常明介绍,公安厅的预算管理主要把住两个关口:严把立项关。年初,公安厅要求厅机关各总队、处(室)将全年需要购置的装备、器材、物品,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把配置关。为杜绝数量求多、功能求全、档次求高现象,在每个项目实施前,都要分步进行项目论证,优化配置方案。在论证把关中,主要是根据财力可能和工作需要,本着经济实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对采购物品的数量、性能、技术参数进行论证。工程类项目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装修;货物类项目以国产为主,对性能超前、功能过剩的配置进行压减。

作者:刘长林    文章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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