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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标书细节也决定成败[下]
发布日期:2006-09-14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32

    在实际操作中,招标文件一般会有一些视为无效标的特别说明,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就会被认为是重大偏差,会被评委判为无效标:
   
    (1)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标。合格投标人的资格在招标邀请书中会有详细的规定,诸如注册资金、安装资格、厂家质量体系认证等等。
   
    (2)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货。交货期超过规定时间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上所要求的质保期、付款条件进行报价,如果投标书对此有偏离将被视为无效标。
   
    (3)投标人在投标书中不提供报价明细表(包括设备和安装材料等)、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技术参数有偏离不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或主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标。
   
    (4)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对售后服务的说明(包括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内容、计划、培训、货物备品备件的供货和价格等)不作详细说明的将被视为无效标。
   
    (5)投标文件中必须有施工组织设计,否则视为无效标。
   
    (6)投标总价不能超过财政预算批准资金的控制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标。
   
    众所周知,目前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项目均为一次性工作。所以,要求投标商在这样一个短时间过程中,每一个投标文件完完全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无一丝一毫的偏差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一些重要的条款,完全应该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执行,一丝不苟。评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该作为投标人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的重要依据。如果投标文件的偏差只是在那些无足轻重的地方轻微地有偏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细微偏差,那么评标委员会应该认定其为响应性的有效标,而不是无效标。“无效标”现象对每个经历过招投标的人来说,都不会陌生。尤其那些因为某些失误而有过无效标经历的投标人,更会刻骨铭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是主要的采购方式,无效标现象是其严肃性和公正性的具体体现。招标的一次性报价制度使无效标现象在所难免。它体现了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的原则,如果没有对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确认为无效标的过程,就没有整个招标的权威性。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要求一个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任何疏漏是难以做到的。过于苛刻甚至吹毛求疵地要求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细节,可能使一些各方面都很优秀的投标商被排除在选择之列。笔者认为,如果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错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有影响,那么,该投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相反,如果投标文件的偏差是轻微的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响应性的有效标。 究竟什么错误和缺陷属于“重大偏差”,什么属于“细微偏差”?笔者认为,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或者非主要的技术参数有偏差,但不影响主要功能等等,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人应该尽量避免细微偏差,因为一般的评标所采取的方法是综合打分法,细微偏差会在综合打分中适当扣分,从而影响总分。以上所说,都是本人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的体会,希望投标商引起高度的重视,千万不要忽视投标书的细节,因为我始终觉得:投标书的细节也会决定投标的成败。(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马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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