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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防治供应商“串标”走好三步
发布日期:2006-09-14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06

    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中,投标人恶意串通、哄抬中标价格的违法行为,其危害是不言而喻的。由于这种“串标”行为的隐蔽性,使得查处起来难度较大。因此,对这类违法活动进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防治“串标”应走好以下三步:

    事前预防抓“三要”

    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登记时应一人一份表格,工作人员要对报名情况严格保密,不能向任何供应商泄露报名信息,包括法人姓名、单位地址、资质高低、联系电话以及报名供应商总数等。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给不法串标者设置有效的障碍,使他们不能轻易掌握串标范围,确定串标对象。 

    资格审查 应采取各种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包括查验资质原件、实地考察、到当地工商和税务机关调查了解等等,以确保有关资质的证明文件、证件及资料具有权威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此举可以预防假资质中标。

    登记 法人登记时,必须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等;法人委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要有法人的书面委托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这样做的好处是能有效防止借资质串标。

    事中控制抓“三查”

    招标工作结束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会同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开展必要的监督检查工作。

    查投标书 有关业内专家认为,参与串标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往往存在某种规律或联系。有的总额十分相近,多数在一个不大的范围内波动,一至二个偏高或偏低,只有打算中标的那一家按招标文件正常测算,根据串标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报价;有的不仅总价存在联系,而且在某些单价上也存在一定的规律性,或尾数相同,或成整数成倍数地增减。当发现这些问题时,应当立案进行调查。

    查落选者  除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快速调查处理来自各个方面的投诉举报外,还要对投标落选者进行回访,请他们认真回顾整个招标的程序和过程,看存在什么问题和不足,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要鼓励他们举报违法乱纪案件,积极提供有利线索和证据,对举报有功者在为其保密的基础上予以重奖。
 
    查串标者 查处串标案,突破违法乱纪者是关键。为此,必须在掌握足够证据的基础上,请公安机关介入,与监管部门联合办案,利用各种科学合法的侦查手段,不放过任何有利线索,查清所有的违法乱纪事实和嫌疑人,将串标案办成证据确凿的“铁案”。

    事后处理抓“三严”

    依法招标 串标案查处后,招标工作应当及时启动,继续进行。不管是废标后重新招标还是选择合法竞争者按顺序中标,都应当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继续进行。

    从严处理 处理处罚参与串标的违法乱纪者,一定要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恰如其分的经济、行政、法律处分和处罚。

    认真反思 政府采购工作者要认真吸取教训,不断提高招标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减少漏洞,不给或少给串标者钻“空子”的机会;监管部门要总结查处串标案的经验,努力增强办案能力和效率,提升对违法乱纪者的威慑力。供应商应从查处串标的案例中受到警示,进一步提高依法投标公平竞争意识,自觉抵制恶意串标行为。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毛玲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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