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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推政府采购思路
发布日期:2006-09-12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38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体制机制创新和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子。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就是新农村建设中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它应当包含以下方面:

    (一) 将财政支农资金项目列入中央和省级政府的集中采购目录。目前大量的财政支农资金游离于政府采购之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支农资金支出项目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因此,对新农村建设项目实行目录管理,是实施政府采购的基础和前提。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不断完善的原则,当前新农村建设实施政府采购的重点应放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方面。包括优质种子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等。二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方面。包括农村安全饮水设施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以及农村电力改造等。三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包括改善农村教育条件、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等。

    (二) 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作用。要充分认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将能够纳入集中采购的支农项目全部交由集中采购机构实施统一集中采购。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凡使用公共财政资金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支农项目,都要依法委托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统一采购,不允许以项目特殊或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为名,自行采购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

    (三)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公开招标应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采购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采购方式的,一律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再予组织实施。信息披露要公开透明,所有招标公告、评标办法、中标结果等采购信息都要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发布。要建立起既分工协作,又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重大采购项目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人要增强依法采购的观念,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各项规定。要切实加强对评标专家和供应商的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违约行为。

    (四) 要注重发挥政府采购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政策功能。坚持优先购买国货和节能、环保的产品,切实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积极贯彻国家自主创新发展战略,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

    (五)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尚晓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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