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3日 星期四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理论探讨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理论探讨
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上]
发布日期:2006-09-05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76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印发了《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各级财政部门于2004年7月和2005年1月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了两次考核。首次进行的考核对集中采购机构来说是一件大事,对政府采购事业来说更是一件喜事。从各地考核结果来看,绝大部分集中采购机构能够平稳地通过考核,考核工作也较完美。然而透过这两次考核,我们也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一)集中采购机构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脱节,考核工作缺乏强制权。考核中发现集中采购机构存在的某些问题,考核小组会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集中采购机构在体制不顺环境中,有时很难整改到位,如开标大厅场所与设备问题,也得不到重视,人员的职业素质与专业技能差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进人权掌握在行政局领导手中,集中采购机构根本无人事安排权,滥竽充数、道德素质差、业务能力低下者充斥机构,斤斤计较不安心工作者有之,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管理不能到位,负面效应很大。一旦整改措施与针对现实问题的处理能力严重脱节,考核工作实效性就不强。就拿市级监督部门来说,充其量仅是一个科级单位,不可能对跨部门的集中采购中机构发号施令,更不要说让其所在的行政局领导改变人员结构、场地设备、定期整改到位了,而且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唯一执行者,也不可能责令停业一至三个月,中介代理机构无权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中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因此考核所带有的强制权已打了折扣。
  
    (二)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方面的违法行为难以考核,考核工作长效管理能力差。集中采购机构内部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很难像业务素质那样有一个直观的数据可以考核与分析,个性道德是隐性的,缺乏证据的。然而人的道德素质又对采购机构规范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不容忽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包含许多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敬业精神、团对精神、保密意识与责任感、勤奋耐劳性等。其中泄密行为是职业道德败坏的极其严重的体现之一,采购机构内部某些人利用工作之便泄露关键投标信息,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损害的是采购机构整体形象。但由于隐藏较深、岗位轮换难以实现,个人兼职太多等原因,难以发现与根除。监管部门对采购机构人员道德素质的监管也没有更好的长效介入管理措施,只能走马观花,概念化地进行考核而已。
  
    (三)档案管理手段落后,缺乏收集整理的有效措施与专业力量,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集中采购机构每天的工作量很大,肩负着本级政府财政性资金支出的采购重任,采购预算的缺位导致了采购计划的凌乱,更是加重了采购机构的负担,而业务量的增大必然导致采购档案的大量堆积。目前很多集中采购机构档案员管理不是专业性的,而且还要身兼数职,档案管理充其量仅是资料的集中准放,资料收集不全,保密性、安全性堪忧,使用功能、实证功能,原始记录性功能未得充分体现。借阅制度未能很好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缺位,档案收集周期长。人员敬业心,服务态度、业务水平也不容乐观。档案的手工管理增加了工作量,电子化管理方式尚未引进,卷内目录编写不规范,甚至多人参与编写目录,标准严重不统一,档案总目录无人问津和编纂,或者根本不会编纂,硬件设施严重不足,场地侠小,容量不足。档案作为采购机构极其重要的战略资源未得到充分重视,总体管理力量偏弱。
  
    (四)报备制度形同虚设,监管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现状缺乏感性认识。集中采购机构一直有这样的想法,只要保管好政府采购档案就足够了,没有必要再耗费人力物力向采购管理部门报备招标文件、招标结果、合同材料等,需要时可以随时查阅档案,舍此而要劳民伤财地报备材料,不利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法仅对合同副本报备提出过具体要求,未对报备招标文件、招标结果作出明确说明。实际工作中,监管部门不可能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要想了解开标过程的真实情况,除了开标现场参与监督外,报备材料是一项重要策略,会对集中采购执行机构工作规范性产生无形的威慑力,当然这种事后监督是被动的、滞后的,但可以通过对数据与资料的分析,能够提炼经验与教训,能对集中采购机构以后的工作起规范与指导性作用,这也是报备制度的主要功能之一。正常的采购工作中,除了询价采购以外,别的采购方式招标时都会邀请法定监管部门现场监标,排除工作不负责任者中途离场,监管部门一般情况下都对评标现场规范性程度比较了解,加上开标前形成的某些客观性材料的报备,会进一步提升感性认识。目前对报备制度的功能、作用、程序都未作出具体规定,考核报备制度略嫌不妥,有待完善。监管部门要想了解甚至全面掌握执行机构的采购现状和工作规范程度,应该有更好的方法,如深入采购第一线现场监督,为集中采购机构排忧解难,关键时刻给采购机构提供及时政策法规援助,就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方法。(待续)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