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14日 星期一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江西宁都:专项资金须追加采购预算
发布日期:2011-03-08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711

   政府采购信息报讯 江西省宁都县财政局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严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审批环节,取得了好成绩。
  严把预算编制环节。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的范围,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必须提供确切的资金来源。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采购项目,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经专项审批,追加当年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政府采购项目和资金预算开展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切实做到无预算不采购。
  严把计划审批环节。采购项目实施,必须按规定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报经县财政局专业股室审核签出意见后报政府采购办审核审批手续。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必须履行重大事项报批制度。公务用车的配备,采购人新建、改建、扩建、拆建、维修、装修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以及中央、省、市政府通过财政及相关部门下达的在1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拆建、维修、装修等项目专项资金,经县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政府采购办依据重大事项审批表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奖品、奖牌、服装、纪念品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以及其他货物类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或其他服务类采购项目达到3万元以上报县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政府采购办依据重大事项审批表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