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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的选择政府采购方式(下)
发布日期:2006-08-24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34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应该考虑这样一些问题:一是确定采购方式的主体问题,即在采购活动中采购方式应该由谁确定,是管理机构还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机构审批并决定、规定采购方式是否有法律依据?二是决定采购方式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是依据采购预算金额大小确定还是要结合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并要考虑其它因素?笔者根据对《政府采购法》的理解并结合多年来的采购实践经验,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需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采购管理机构应依法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但不能直接确定或指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目录决定政府采购的范围和内容,采购限额标准决定采购的方式。管理机构对采购方式的管理应采取宏观管理方法,即只规定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在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必须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如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某一项目具有特殊性,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或经公开招标未能成立在重新组织公开招标仍未成立的,要改变采购方式,就必须报管理机构批准。而在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自主决定,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方式及实施采购活动的行为实施监督,而没有必要对每个项目实行审批并规定具体的采购方式。实践证明,管理机构管的过多过死既无法律依据也不利于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实施,有百弊而无一利。

    二是在依法确定采购方式时,还要考虑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采购机构的自身情况。

    首先,确定采购方式,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因为任何人没有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权限。

    其次,还要结合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能把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作为确定采购方式的唯一标准。在采购实践中,有的项目尽管预算金额较大,但数量较少,且属于标准产品,规格标准、统一,价格变化幅度不大,则不适宜于公开招标;或者说有的项目方案不细,技术复杂,没有办法计算出准确的价格,也不适宜于进行公开招标。而对于有些项目,尽管预算金额不大,但技术含量高,项目涉及内容多,价格变化幅度大,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就应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于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而要采取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在选择其它采购方式时,更应该对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并按照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再次,应该考虑自身的条件和能力。进行公开招标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能力,比如说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组织招标活动的能力、组织评标的能力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是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而在有些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较少,专业知识缺乏,连最起码的招标概念、法定程序都不知道,更不用说具有组织招标工作的相应能力了,要想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四,一线上的采购人员在长期的采购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确定采购方式时,在遵守法律法规基本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采购项目进行具体分析,根据平时积累的经验,并考虑相关因素,再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不失为一种恰当的方法。而墨守成规、死搬硬套、照抄照搬不仅不利于采购项目的正常实施,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也十分不利。(完)
 
来源:eNet硅谷动力     作者: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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