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3日 星期四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理论探讨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理论探讨
如何将政府采购这块蛋糕做得更大?
发布日期:2006-08-16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48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9日公布的数据表明,我国各级政府去年每花的100元中,有8元是通过政府采购这种“阳光下的交易”完成的。政府采购去年一年节省了财政支出资金380.2亿元。据悉,2005年全国的政府采购规模接近3000亿元,比上年增长37.1%。我国实施政府采购改革7年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年平均增长77.9%。

    不久前有媒体载文认为,我国政府采购金额大幅度增加反映政府开支扩张。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政府采购作为一项制度,对过去分散于各部门各单位的采购行为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其规模尽管逐年增幅很大,但还远远没有囊括实际上各级政府、部门、团体的实际采购行为量。在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采购支出一般占财政支出的30%以上,占GDP的比重一般在10%左右。而我们国家的政府采购金额,去年仅占财政支出的8%,占GDP的比重为1.6%,但是实际意义上的政府采购支出则远不只这多,大部分政府的采购资金仍游离于政府采购制度之外。

    政府采购,在一些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西方国家已有两百多年历史,作为国家管理支出的一项重要手段,它的主要作用表现在除公务员薪金管理之外的财政资金管理上,其核心在于“用好纳税人的钱”,同时由于政府是一国市场中的最大“买主”,这块“大蛋糕”的分配对经济有着一定的政策导向功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政府采购的特定角色又是有效保护民族工业的措施之一。又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本身的阳光透明操作体系,使其成为预防腐败不可或缺的手段。

    我国的政府采购改革7年来,特别是《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政府采购事业蓬勃发展,采购规模迅速扩大,但对比政府性采购资金的实际支出,纳入政府采购制度范畴的采购活动远未达到一个基本的理想值,扩大规模是当务之急。

    首先,政府采购的触角应向工程类全面渗透,改变目前重货物(采购)轻工程(采购)的局面。在货物、工程和服务这三大类的政府采购中,工程类采购——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建设工程采购占政府采购行为的大头,此外还有农林水路场(广场)等政府性公益建设投资方面的工程,对工程类采购,许多政府部门没有认识到其行为的采购性、其采购的政府性,而政府采购的管理和执行机构过去以来一直顾之不足,现在已经到了条件相对具备的时候了,不能让这一政府采购上的重大支出游离于政府采购制度之外。

    其次,政府的服务性采购应当得到有效规范。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我国政府机关部门的公款消费已达到一个惊人数字,以财政性资金所支付的公款消费实质上就是政府的服务性采购行为。如会议、保险、接待、旅游等各方面的服务采购行为,应该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所确定的采购方式(定点采购、协议供货等)进行有效规范,在美国,公务人员出差连机票都是由政府采购机构统一协议购买提供。将政府的服务性采购置于阳光之下,即使在现实制度不变的情形下亦将为纳税人节省许多资金。

此外、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性部门单位,其各类采购上的自行其是并没有因为《政府采购法》的实施而改变,这些本是以国家资源为依托、又是社会公共产品的事业单位仍沉浸在“业主”地位之上(这里的业主是政府),其采购预算无计划、采购过程多腐败、采购结果多浪费,应当早日、全面纳入政府采购制度规范之下。

    一般而言,实行政府采购后的资金节约率在10%——20%之间,去年我们占GDP1.6的比重就为纳税人省下了380亿的资金,试想如果达到10%的国际通常比重,政府采购这块“大蛋糕”更是全民之福。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汪朝朝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