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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完善“绿色通道”网络 年底前实现省际互通
发布日期:2006-08-14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47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交通部、公安部、农业部等7部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线路建设,提高网络运行效率。高速公路作为公路运输的主通道,在运输能力、通行速度和安全性方面具有突出优势。为此交通部要求相关部门在确保“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网络正常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将与“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线路平行的已建成高速公路纳入网络。

    根据中央国务院今年1月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交通部等7部委要求确保线路连续,消除政策差别,实现省际互通。各地要加强与相邻省份的沟通和协调,保证省际间通道线路互通,不得出现断续现象。在通道沿线的省际交界和公路名称发生变化处以及沿线主要出入口或交叉口处,要设置样式统一的“绿色通道”标识标志,以方便驾驶人员识认。

    同时,要切实消除对过境车辆的政策差别。在国家规定的“五纵二横”全国绿色通道网络线路上,对不同省(市、区)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应当坚持同等对待,享受同样的通行费政策优惠,不得实行省内外差别政策。目前省内外政策差别尚未消除的省份,今年年底前必须调整到位,实现省际互通。

  《通知》还要求,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各地目前制发的“绿色通道”通行证要取消。凡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货运车辆,不以“绿色通道”通行证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证明,必须凭装载货物或货单享受优惠政策,并按指定车道通过收费站,同时积极配合公路收费站(点)做好运输产品的核验工作。凡明显违法装载、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对于使用伪造“绿色通道”通行证的,执法人员要当场收缴。

  链接·五纵二横:

  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五纵"分别是,银川-昆明、呼和浩特-南宁、北京-海口、哈尔滨-海口、上海-海口,"二横"分别是连云港-乌鲁木齐、上海-拉萨,这7条通道都分别有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两种通行方式。

记者:陈思    消息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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