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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采购中心提前谋划2011年集采工作
发布日期:2010-12-13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094

   据《上海市201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上海2011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新增加了家具、信息化服务、物业管理等类别采购项目,并将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由5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按照新目录的要求和具体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未雨绸缪,展开了各项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贯彻落实好新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为上海市明年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各项开局工作,采购中心将学习贯彻目录精神,将谋划明年工作开局定为今年第四季度工作的重中之重。”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培训学习 分解采购任务
  在上海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发布〈上海市2011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后,采购中心便将新目录纳入日常的业务学习范围,邀请市财政局国库处相关负责人对2011年政府采购目录进行了专题培训讲解,组织采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区县集采机构负责人通过集中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并组织采购中心各业务部门进行针对性的研讨分析。通过深入学习了解,采购中心进一步明确了2011年集中采购业务的工作内容。
  针对2011年政府采购目录的新情况和新要求,采购中心将各项工作提前分解。对目录中涉及的新增政府采购项目提前进行了分类,政策性采购、公务用车三定采购、物业采购、家具采购、咨询服务采购等已经分解到各业务部门,而业务部门也开始提前开展了调研论证工作。
  调研需求 做好采购预案
  除做好思想认识及学习上的准备工作外,采购中心还认真征询了预算单位对2011年政府采购目录执行的新需求,对百余家市级机关印发了年度采购需求征询表,根据市级机关预算单位实际需求,筹划明年采购计划编制工作。
  按照项目轻重缓急的不同,采购中心将涉及跨年度、连续性、采购方式、具体标准发生变化的项目列入应急调研论证和采购方案编制的重点。同时,采购中心还主动配合市财政局、市机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就党政机关会务、接待定点协议采购、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市级机关物业采购、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采购等项目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编制各类采购方案和采购文件、细化制定评审办法,为2011年政府采购新增项目采购做好各项衔接准备工作。
  据悉,目前采购中心为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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