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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相关政策(下)
发布日期:2006-08-08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36

    近期领导层有关部门比较强的政府采购方面的考虑,比如说公平竞争条件下如果有了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有了关于自主创新的一些具体界限的认定,操作上就相对好办,就要等文本出来,政府采购里能不能够重点的发展一种政府对于自主创新产品的首购者职能,很多自主创新产品出来以后,在市场有购买意向主题方面抱着很大怀疑态度,挑过来挑过去,轻易不敢作为首购者购买新产品,政府在这方面能不能充当一个更积极的首购者的角色,政府实际上也得承担一定风险,首购来的产品成功还是不成功,只有在实际消费过程中才能看得出来,如果政府更积极的承担首购者职能,对于自主创新的企业来说是帮了他们一把,给了一定的支持,哪怕政府首购之后,用的过程中提了一大堆意见,哪怕最后证明这个首购的产品不成功,但是信息反馈回去以后,对自主创新的企业来说是很宝贵的,根据信息可以及时改进产品设计,尽可能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适应性,提高竞争力,这个意义对于企业方面来说是不言自明的,对于政府来说也有一定责任,但是具体的界限不好掌握,不同情况下相关因素非常复杂,需要由粗到细的探讨。

    政府首购的方向和重点当然要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里规定的一些重点的要促进发展的技术和相关的自主创新产品,最基本的要素一个是这个产品确实包含自主知识产权,另外在国内企业生产,符合这两个基本条件的要基本分析,政府首购不可能包揽,可首购的一大批产品中首先侧重于哪些,都要有由粗到细的可执行的规则制订出来。对于研究者来说,政府的首购、政府的采购和政府采购里面种种政策倾斜支持,只能起到一定的辅助性作用,真正决定企业命运的,决定企业自主创新产品能不能够成长起来、能不能成气侯的还是要经过市场的检验,要靠企业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总体制度框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不可能不遗余力的推着某几样产品,他只能助力,不能包办,企业方面确实不能把政府采购支持手段看成是自己代步的机器。所以,今后政策里面体现政府的支持要适度,适可而止,否则的话对于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过多的调整变成了扭曲,就有可能适得其反,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保护真正有潜力的自主创新企业发展起来。

    在中国现在已经看出一些端倪,虽然政府采购支持方面还在比较粗糙的形式上,但是已经看出有代表性的迹象,比如汽车制造业,现在数得着的自主创新品牌是奇瑞,安徽芜湖最开始搞汽车时候,芜湖同志当时说的很低调,我们和一汽联合,我们准备配套生产一些汽车大配件,我说什么配件?他们说从发动机到车体上来都有,几年过来奇瑞越来越显露锋芒,2003年时候国家海关总署第一次采购223辆东风之子,全国政协一次采购40辆作为机构用车,看起来量不大,对于奇瑞来说开始看到更广阔的一片发展前景,以后安徽省公安交警部门率先在全系统使用奇瑞轿车,安徽质量监督、电力、环保、银行系统等等也选用了奇瑞汽车,这里面有政府支持,电力、银行都是政府直接控制的垄断部门,准政府采购这种形式给了他支持。后来跨省采购出来了,湖北质量技术监督局在2005年4月采购48辆执法装备用车,是奇瑞豪华型,是经过招投标中标的。

    通过政府采购相对规范的手段,贯彻了对于自主创新汽车厂家的支持。现在也得到了市场认可,奇瑞在市场上反响不错。从科技创新角度来说,最值得肯定的是奇瑞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如果说奇瑞得到了一定的进展,或者说已经展现了成功的前景,客观的评价,政府采购帮助了他、支持了他,但是客观讲政府采购不可能帮奇瑞今后一路走下去,关键靠自己,靠产品的搭配,主打产品能不能取得可持续发展。(完)
 
来源:TOM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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