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6日 星期天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理论探讨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理论探讨
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0-10-14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3062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中还应遵循如下规定:
    1)说明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投标价格中,一般结构不太复杂或工期在12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价格,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结构较复杂或大型工程,工期在12个月以上的,应采用调整价格,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价格的计算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程计价类别;执行的概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执行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政策性调整文件等;材料、设备计价的方法及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工程量清单。
    4)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对于要求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时,应计取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应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期应当参照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工期定额来确定,如果要求的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20%以上(含2026)的,应计取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如何计取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计取赶工措施费的需扣除,同时还应赔偿由于误工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用的计算方法或规定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7)如果建设单位要求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交付使用,应考虑计取提前工期奖,提前工期奖的计算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8)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准备时间,即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日之间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天。招标文件中还应载明投标有效期。
    9)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0)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书可采用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的方式。履约担保比率为: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5%;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格的10%。
    11)材料或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或设备,应列明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种或型号、数量,以及提供交货日期和交货地点等;还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或设备计价和结算退款的方法。
    12)关于工程量清单,招标单位需按国家颁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的计量单位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提供给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结算拨付工程款时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
    13)合同协议条款的编写,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的内容。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