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6月19日 星期四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采购人应“依法”确定采购品牌
发布日期:2006-07-11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26

    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的采购人在其采购活动中,特别是在“分散采购”活动中,总是喜欢根据其自身掌握的一些商品的质量、服务态度情况等来确定其要采购的具体品牌,并认为选购自己喜欢的品牌是人之常情,更是行使他们合法权益的正当举措,因而,“指定”品牌行为总是屡禁不止,无法彻底根治的。对此,笔者提醒这些采购人,采购“品牌”的确定,“情理”固然非常重要,但必须要重视“法理”,要依法确定采购品牌,那种人为“指定”品牌的采购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一、从供应商的角度来看,采购人“指定”品牌采购,就会直接“剥夺”其他品牌供应商参与竞标的权利,从而形成了不公平竞争。大家知道,对任何一个政府采购项目来说,符合其功能条件的品牌是很多的,如,一个电脑网络的采购项目,几乎所有品牌的微机供应商都可参与供货竞争,而如果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仅指定了其中的一个品牌进行采购,就会明显地排斥了其他品牌的商家参与竞争,结果就会形成一种不公平的竞争。同时,在《采购法》的第五条也明确地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而“指定品牌”的采购行为不只是阻挠和限制其他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而是直接“剥夺”了他们参与采购项目的竞争权利,从而使得政府采购活动因此而丧失了充分的竞争机制,政府采购的效果就难以得到充分的提高。因此,对“指定品牌”行为必须要予以严厉地打击。

    二、如果允许采购人“指定”品牌,有些供应商为了他们的品牌能“被指定”就会不惜使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从而滋生出了腐败行为。实践证明,同行就是冤家,同行就是竞争对手,为此,不少的供应商为使自己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都使出了各自的“攻关”战术,尽力向采购用户、集中采购机构等推荐其商品或服务等等,这种各显神通的“交道”越打越多,对一些自控能力差、拒腐防变能力较弱的采购用户或采购机构的工作人员来说,就很有可能被糖衣炮弹击中,从而产生各种内外勾结、串通一气、通谋作弊等暗箱操作行为,在具体的采购活动中,就直接或变相地指定了采购的品牌,结果使政府采购工作降低了操作的透明度,丧失了应有的客观公正性,这些都是“指定品牌”惹出的祸。

    三、从法定的采购操作程序上来看,政府采购也是先明确采购“项目”,而具体的采购“品牌”只有到中标结果出来后才能确定。在《政府采购法》的第七条明确规定:“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在《采购法》的第十八条也明确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等等,由此可见,法律上所允许的,无论是采购人委托的,还是集中采购机构受托代理的,都是指的一系列“项目”,而不是一个具体的“品牌”,只有在“评标”等工作结束后,通过中标“项目”的方案才能得知具体的品牌,而如果在采购操作实施之前就指定了采购项目的具体品牌,就很明显地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

    四、从采购预算的角度来看,财政部门批复的是“项目”采购预算,而不是具体“品牌”的采购预算。目前,虽然全国各地都试行编制部门预算,对各预算单位的支出一直明细到了支出“项目”,但并没有明确到具体的品牌,也不可能明确到具体的品牌;同时,在《采购法》的第三十三条也明确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由此可见,财政部门编制和批复的采购预算,都是针对采购“项目”的,而没有指定到具体的“品牌”。所以,如果有关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在其采购操作过程中,按“品牌”采购而不是按“项目”操作,就是一种没有严格执行采购预算的不法行为。

    五、从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规定来看,“指定品牌”采购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可见,“指定”品牌的采购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直接指定供应商的不法行为,因而,必须要彻底地根除。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建才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