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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出通知:“四金”将免征个税
发布日期:2006-07-07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95

     据中国证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个人实际支取原提存的“四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四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将是国家长期执行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据测算,我国个税名义起征点虽然是1600元,但是如果扣除“四金”的免税优惠,实际起征点则应为2000元以上。

作者:周明 尚晓阳    消息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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