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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家物业企业若失诚信招投标扣分
发布日期:2010-08-12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749

      今后,物业企业如果不守诚信,不履行承诺,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将提请招投标评审专家在审评投标物业项目的技术标部分予以扣分。 8月11日,沈阳市出台了物业企业自律公约,120家企业代表全市物业企业签署协议。该公约从即日起实施。
       沈阳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7月底,沈阳市共有833家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目前少数物业企业不讲诚信、追求短期利益,物业纠纷不断的现状,物业企业自律公约的出台,将成为沈阳物业行业内部的一个载体,形成行业自我规范。这也将为新的《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奠定基础。
      按照公约的要求,沈阳市物业企业,必须规范自身管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这意味着,物业公司应该以服务来打品牌。目前沈阳市还没有一家品牌的物业公司,不同程度地说明物业的服务还不够,或者服务与费用不成正比。而一些较大的知名物业公司,即使服务上去了,还难以在其收费中体现品牌效应。
      同时,物业企业还要自觉维护业主权益,保守业主信息秘密,不得利用业主提供的身份信息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定期将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向业主公示,严格按合同约定或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对于维修资金的使用,物业公司须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申请、使用,做到资金使用规范,账目清晰,及时向业主公布。当物业公司与委托人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时,应依法依规,按照合同约定主动移交相关资料、物业办公活动场所、多收缴的物业费,并按约定时限退出物业管理项目。
      若物业公司违反公约,不仅将在行业内部进行通报批评,还将予以曝光,提请沈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审专家对其进行技术扣分,取消其在物业协会内的资格,并将由相关部门在其资质等级、信用等级上进行处罚。
      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物业企业的管理,还将进一步细化,完善物业企业的计分系统,采取诚信考核、等级考核的方式,规范企业。另外,市民们关注的《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目前已进入倒计时阶段。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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