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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推行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收效明显
发布日期:2010-08-09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537
     四川新闻网遂宁8月4日讯(特约记者 陈沛林)记者近日从遂宁市发改委获悉,遂宁市为进一步防止招投标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不仅加大监督力度,而且强力推行制度约束。按照省发改委部署,就国家投资项目代理机构比选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收效明显。 

  今年,省发改委发出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的通知》,要求对国家投资项目代理机构进行更加规范的管理。市发改委按《通知》要求采取了五大规范措施,明显有别于过去代理机构比选规定。一是以总投资5000万元为限,将代理机构比选方法由公开比选、邀请比选调整为评分法和合格法;二是增加了对申请人资格的面审;三是将分类项目业绩由原来的9大类调整为15个大类;四是对比选失败后的项目重新进行比选;五是如果采用评分法比选失败的,就变更为合格法后再次进行比选。 

  为配合新比选办法2010年5月1日起顺利实施,市发改委积极组织相单位和机构负责人学习新规定,召集全市发改系统经办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实施。截止7月26日,全市已有40个项目通过新比选办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实践证明新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制度上更精细,管理上更到位,约束上更有力,进一步发挥了在招投标过程中防止徇私舞弊、行贿受贿行为的发生。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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