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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工程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日期:2006-06-27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04

    近几年来,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陆续将建设工程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遏制工程领域腐败,节约财政资金,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笔者发现县级工程采购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也为建设工程质量带来了隐患。

    一、问题

    目前,县级建设工程采购招中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是规避管理,逃避监督现象仍很突出。很多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农业开发工程项目,或以领导交办为名,或以急办工程为借口,或以垫资为幌子,或以保护地方经济发展为理由,或以信誉差、无人干为理由,或以招商引资不能招标等种种借口规避招标。

    二是部分项目招标行为不规范。少数农业开发项目、镇村道路黑色化建设项目既没有进入县采购中心操作,也没有接受政府采购办的监督。自新组织招标时,没有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要求运作,该走的程序不走,如招标文件不规范、邀请函委托投标人发放、评标无专业评委、投标人资质把关不严等,招标过程简单化、随意化。

    三是串标、恶意竞争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个别招标人为了将工程发包给意中人,与投标人串通,要求其主体工程以最低价,甚至低于成本价中标,再将附属工程高价发包给中标人作为补偿。有的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以高价承揽工程。

    四是中标后不诚信履行合同。有的招标人不能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造成拖欠工程、中标人垫资情况严重,施工中偷工减料等;有的中标人不能按照中标承诺,认真做好工程施工,施工中,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在位,施工中没有严格质量管理措施等。

    五是人为的缩短工期。有不少建设单位为了抢进度,特别是中小学教学楼,很多都是利用假期施工,为了在开学前竣工,在招标时不能按照建设部门核准的工期进行招标,而是一味的强调工程要求紧,要急用等,在原有基础上大大缩短。

    六是项目经理乱挂靠。有不少项目经理为了能多次参与投标,今天挂这家公司,明天挂那家公司,造成中标后无公司管理,变成个人行为。

    七是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很多县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采购中心、集中机构人员因没有从事过工程采购,还不适应这一新生事物。监管人员对工程采购监管环节把握不准,监管难以到位。采购中心、集中机构人员对公告、标书制作表述不清,缺乏专业性等,造成不规范操作。直接影响了工程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对策

    为了保证工程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必须加强工程采购的管理工作。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采购氛围。各级政府采购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舆论工具,采用编印宣传材料、印发简报、街头设点咨询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省有关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和要求,宣传先进做法,同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要力争通过宣传,形成一个领导重视、社会关注、齐抓共管、有法可依、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要明确管理范围,严防规避管理。凡关系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公用事业,以及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世行贷款和上级扶贫资金的工程项目,以及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附属工程项目,一律须进入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统一进入采购中心办运作,保证工程采购规范化进行。

    三要强化过程监管,规范操作行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好监督工作,招标人要按照确定的方式进行采购,严禁随意变更方式和无故缩短或延长给予投标人准备时间。凡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必须在市级以上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为防范串标,所有投标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一律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招标人一般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投标人需要踏勘和提出答疑的,投标人可单独踏勘;答疑由招标人分别向所有投标人提供同样答疑文件;招标原则上采用无标底招标,招标单位如果需要设置最高(低)限价,应在招标或出让文件中载明,并依据有关计价办法,结合市场状况,合理确定。在投标截止日三天以前,报采购办备案后,予以公布。

    四要加强跟踪管理,保证采购成果。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副本在签订后七日内送采购办备案。合同签订后,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工程设计,增减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确需设计变更的,由提出变更单位说明理由,经建设、监理、施工和设计四家单位共同确认签章,方可进行。五要加大查处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的配合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对招投标双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合同履约,规避招标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招标投标中串标、乱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五要加强培训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目前,少数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与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要通过不断培训和交流,充实和培养一大批熟悉相关法律、政策,掌握有关专门知识,了解市场情况的专业人才,建设一支专业化人才队伍,才能保证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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