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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最低价中标 阻碍节能产品推广?
发布日期:2006-06-12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64

      近日,记者在对建筑节能的采访中,多次听到业内人士对建筑招投标中实行的合理最低价中标存在疑虑。他们认为,从节能的角度来考虑,最低价中标并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相反地却成为一些优质节能产品使用的障碍。

    “最低价中标”也称为合理低价中标,是国际上的通行办法。在国际建筑市场上,谁的报价给业主带来的收益最大,谁就可以中标,即报价最低者中标。我省从2000年开始实施这一规则,通过几年来的实施,其积极作用也日渐显现。主要表现在:低价中标完全阳光操作,简单明了,公平、公开、公正。招标单位与施工单位关系更清楚,能有效防止腐败行为;谁报价低谁中标,简便的操作过程节省了招投标中各环节的成本;引导施工企业加强管理,进行技术改造,降低企业成本,使工程有良好的性价比。

    南京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认为,合理最低价中标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但因为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存在着一些缺陷与漏洞,尤其是在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趋势下,如何寻找节钱与节能的平衡点,还需进一步的探讨。他说,实行合理最低价中标办法后,在一段时间里,建筑市场中曾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搞恶意竞争,开发商在招投标中为承揽工程将标价定的很低,一次没有中标,下一次再压低标价,如此导致恶性循环。还有一些开发商和施工单位表面上制订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同并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但私下又签订另外一份背离规定的合同,以致出现“阴阳合同”的现象。更严重的是,少数开发商以不切实际的低价取得了承包权,但却无法按照所报低价完成项目,以致造成“半拉子工程”或“低价劣质工程”。凡此种种,导致一些优质但成本较高的节能产品无法大规模地推广。

    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副秘书长陶仁寿也提出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无序的市场竞争与片面的最低价中标法,影响节能门窗幕墙的推广与应用。简单的门窗幕墙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但恶性竞争的结果是低劣的产品充斥市场,使人们对门窗幕墙产品的认识出现偏差。节能门窗幕墙技术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建筑技术,不是单纯地使用一些所谓的“节能材料”就能达到效果。由于门窗幕墙市场竞争的白热化,最低价中标法的市场导向使价格成为唯一标准。而实际上,高质量的幕墙不仅能起到美观的作用,而且能够发挥很好的节能作用。但由于在竞标报价中片面追求最低价,设计与施工企业无法选择这些产品,使很多好的节能幕墙产品得不到推广使用,影响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发展。

    为此,记者采访了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主任贺志良。他认为,合理最低价中标与工程质量低劣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与节能产品的推广也不冲突。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源于有些企业片面追求低成本竞标,这实际上是一种恶性竞争行为,是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最近新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中已明确规定,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标的物,一般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投标价不得低于成本。

    贺志良还告诉记者,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省目前对“合理最低价中标”的推广采取的是积极而慎重的态度。首先,通过出台一系列的管理监督办法,完善配套措施,来规范“最低价中标”评审办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同时制止盲目压价,把坚决否决不理性的最低报价作为规范“最低价中标”评审办法的重点。其次,我省建筑招投标除“合理最低价中标”以外,还有综合评价招标办法,这两种方法将由企业与业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消息来源: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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