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6月18日 星期三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实行招投标
发布日期:2006-06-08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62

      本市土地一级开发招投标制度日前开始实施。记者从市国土局了解到,《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已经出台,《办法》中明确规定“除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利用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之外,其他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主体”。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按照城市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发展要求,由政府统一组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和土地用途及规划设计,地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按期达到土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土地一级开发的结果是要使“生地”成为“熟地”,达到出让的条件,让开发商不再承担与商品房建设无关的涉及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土地一级开发的企业在按招标完成开发工作并收取合理利润之后,将土地交由政府进行招、拍、挂工作,进入土地一级市场。

    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认为,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按《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用的规定,其开发行为的主体应是当地政府。但实际中政府应作为法律和法规执行的监督人或裁判,不应成为市场中的操作主体,否则无法解决利益冲突和行为规范问题,也不利于保护被征地人和被拆迁人的利益,因此必须将土地一级开发公开并市场化。  
 
作者:刘宇鑫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