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16日 星期三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泰安:工程采购额占总规模八成
发布日期:2010-05-25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952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泰安市政府采购部门了解到,2009年,山东省泰安市政府采购总体规模首次突破20亿元,达到23.4亿元,比上年增长81.8%。泰安市政府采购规模连续4年保持了60%以上高增长的秘诀就是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抓住了工程采购管理的重点,带动政府采购工作的全面发展。2009年工程采购额为19.1亿元,占总规模81.6%,比上年增长114.9%,成为推动采购规模增长的主要力量。
  为工程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额度大,社会关注程度高,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就不可能抓好工程采购监管。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将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的几年来,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政府采购管理的基础工作来抓,并取得了重大突破。
  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的《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是泰安市工程政府采购的重要制度依据。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统一各方面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于2007年下半年开始起草制定《办法》。据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法》起草过程中,他们充分借助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并到省内及省外先进地市进行考察学习,还多次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对接,最终于2008年11月正式以第137号市长令将《办法》公布实施。
  “《办法》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地位和职能;明确了工程类采购中代理机构资质确认及备选库建立、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招投标文件备案、评标专家抽取、现场监督等环节,以及财政部门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配合衔接问题;明确了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在政府采购活动监督中的职责。”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以此总结《办法》的重大作用。
  2008年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合市监察局,制定出台了《泰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使用暂行办法》。2009年出台了《泰安市政府采购项目跟踪回访制度》。同时,抓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制定,并多次调整完善。2005年,把使用财政资金、政府融资等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包括市政设施、道路改造、园林绿化等项目的施工、监理列入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06年,又把与工程相关的城市规划和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审计等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项目体系。
  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所谓“声律相协而八音生”。只有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才能真正形成对工程采购的监管合力。
  《办法》出台后,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按照“到位而不越位,正位而不缺位”的指导原则,主动与发展改革、建设、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根据市政府令确定的部门职责,建立了“各司其职、联合监管”的工程采购监管机制。
  据了解,对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工程类采购的项目,在招投标环节,全部进入“建设工程有形交易市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执行,并由财政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共同监督,其中对重大工程市检察院同时参与现场监督。对招投标环节之外的工作,如采购预算、计划审批、资金拨付等,以及未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工程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及配套制度规定执行,由财政部门实施监管。
  2009年,泰安市对建设工程专家库内的专家进行了统一审核整理,上报省财政厅审查后并入政府采购专家库,实现了“两库合一”,既实现了各部门职能的充分发挥,又确保了财政部门对工程采购评审专家的依法管理使用。
  同时,对工程类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以财政部门为主,采取“双方备案、共同考核、联合监督、随机抽取”的管理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工程采购代理机构监管缺位、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等问题。
  强化监管提升执行力
  多年来,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始终把强化监督检查作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重点,逐步建立起了日常监督、联合监督、专项检查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对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的日常监督包含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分层监督,内容十分丰富:对工程采购计划把关,要求采购人必须提供完整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材料,提供施工图纸、投资评审报告等采购依据;对采购文件审核,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信息公告审核通过后,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供应商资格要求、资金支付方式、评审办法等关键内容进行复审,以免产生倾向性条款。对开标评标现场监督,所有工程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办都派出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开标现场,进行全程监督。项目招标结束后,还要对采购各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及时发现并解决在采购程序、资金使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与各采购主体形成良性互动。
  同时,对所有工程类采购项目,泰安市都实行监察、审计、财政、建设等部门联合现场监督的办法,其中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由检察机关派员参加。联合监督制度的实行,增强了监督力量,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为优化工程招投标环境、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
  2009年,为配合泰安市“强市名城”战略的实施,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工程采购计划审批和采购流程进行优化整合,并确定了“三优先一提前的原则,即在符合法律规定、各项手续完备的条件下,优先审查项目材料,优先发布信息公告,优先安排开标时间,在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前介入,从而为“创城”活动开辟了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打造了政府采购良好的服务品牌。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