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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完善招拍挂供地制度
发布日期:2010-04-21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707
   4月16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发布了2010年第6次出让公告,集中推出9宗土地,其中8宗土地以住宅为主,1宗土地以公建为主、混合住宅,土地面积155公顷,同时市国土局表示4月19日还将推出商服用地12宗,115公顷。至此,2010年市土地交易市场已推出土地57宗,共计790公顷,相当于去年同期的391%。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表示,为了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中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的精神,以及温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加大对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的要求,北京市从本次推出的商品住房用地开始将会采用一些新的措施。

  一是完善商品住宅用地招拍挂出让方式。今后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将不再只是“价高者得”,更多采用“综合条件最优者得”的综合评标方式,同时进一步试点采用“不设评标委员会”的招标方式,及“限房价、竞地价”或“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的方式,引导企业理性拿地,抑制非理性竞价和地价房价过快增长。 

  在新的综合招标中,将设定合理价格区间,同时将再次弱化投标价格因素,其所占分值只有25分(总分100),强化投标人财务状况、企业资信、资质业绩等因素,同时将投标人以往出让合同履约情况、参与建设政策性住房情况以及投标人近期拿地情况等因素首次纳入评标条件。

  二是缩小单宗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限制企业拿地规模,促进尽快形成有效供应,防止开发企业囤地。原则上单宗商品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面积控制在10公顷左右,商品房建筑面积控制在20万平方米以下。单个企业在6个月内的商品住房拿地规模: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原则上不超过40万建筑平方米,其他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0万建筑平方米。

  三是加强市场准入和合同履约监管。市国土局对今后每一宗出让土地,将在网站上公示合同签订、地价款缴纳、项目开竣工时间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未按期开工、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等不良记录或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的,市国土局将禁止或限制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参与土地竞买,并定期公布上述企业名单。本次出让的土地都将纳入该系统管理。

  四是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市土地交易主市场及十一个分市场将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设置监控设备,在土地竞价、开标、评标现场进行录像,并邀请公证及纪检监察人员到场监督,打造土地交易阳光市场。

  据悉,本次推出的9宗土地中,有5宗采取了综合评标的招标方式,2宗采取了不设评标委员会的招标方式,另外房山区长阳镇站6号居住用地采取了“限房价、竞地价”的挂牌方式,这是北京市第一宗明确定位为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并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的项目。后续,北京市还将试点采用“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的出让方式。(作者: 周楚军 段金平)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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