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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市场经济的毒瘤
发布日期:2006-05-12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03

      “商业贿赂”一词,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使用得如此频繁。年初,中纪委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反腐工作重点。3月份,国家22个部委组成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日前,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又相继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一场席卷全国的反商业贿赂风暴正在掀起。

  去年的天津德普案让社会开始关注商业贿赂。美资企业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在中国行贿国有医院医生而受到美国法律处罚。耐人寻味的是,这家公司在2002年放弃了凭给回扣行贿医生的方式推销自己产品之后,第二年其业绩就开始下滑,并连续两年出现亏损。商业贿赂在我国的严重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有业内人士指出,商业贿赂目前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已成为一些行业和领域在市场营销中的“潜规则”。据某高校联合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92%的被调查者认为在中国做生意,给回扣和好处费请客送礼是普遍的现象;72%的人认为,如果不行贿、不送礼,生意不好做,只能勉强维持。

  从商业贿赂产生的后果来看,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它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规则,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正常发挥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破坏了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使诚信经营的企业沦为受害者,妨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商业贿赂不仅毒害着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严重损害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是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不仅如此,有专家指出,我国商业贿赂的盛行将使跨国公司投资者面临更多的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降低了其投资热情,对于我国吸引国外直接投资造成不利影响。

  商业贿赂这个市场经济的毒瘤,实际上是个全球性的问题。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美国全球用于商业贿赂的资金有1万亿美元之多。通过强化立法来反商业贿赂,已成为上世纪70年代国际社会的一个潮流。

  专家指出,加紧完善现有法律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在我国,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商业贿赂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禁止,但目前法律对于商业贿赂的构成、商业贿赂的方式没有清晰界定,对于商业贿赂的手段例举也不全面。目前,商业贿赂方式五花八门,手段更为隐蔽,需要对现有法律进一步完善和健全。

  除此之外,改变政府管理经济的手法,也被认为是治理商业贿赂的治本之举。根据调查,工程建设与承包、土地出让与国有产权交易、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最为严重,而这些领域又都属于政府干预较多、公益性强、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因此,专家建议政府应下放审批权、放开垄断公益性事业。另外,政府还应从根本上破解“多头监管、头头不管”的局面,并建立一套知情人举报的保护和奖励制度,一方面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另一方面对其进行一定比例的物质奖励。而这种奖励的目的,就在于给不法者一种威慑力。

消息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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