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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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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亟须提高业务水平
发布日期:2010-01-26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411

    在一年半的从业经历中,笔者深深折服于许多政府采购从业者对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业务知识的学习和钻研。无论你说政府采购的哪部法律法规,他们都烂熟于心,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和质疑,他们都能从规定中找到依据,即便是法律尚未健全的制度,也能尝试着先从实践干起,开拓创新。正是这些孜孜不倦地工作并学习着的一群人,推动着政府采购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向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
  
  然而,笔者也深深地感到,相比于政府采购操作代理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者而言,采购人整体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对业务的精深程度上要差了不少。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当事人,采购人对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熟悉有许多客观原因。一方面,采购人不具体操作项目,一个公开招标项目领导批下来以后,经过采购人代表的手就送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具体操作了,他们没有这样的机会熟悉业务;另一方面,目前在采购人当中,从事政府采购的人员有许多身兼数职,政府采购并非他们的惟一工作,这就注定了他们不能把精力全部投入进来。”一位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告诉笔者。
  
  某采购人单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曾坦诚地表示,对于政府采购,自己知道的东西并不多,首先,领导整体在这方面不够重视,另外,单位的采购量本来就很少,一年也没几个项目需要采购,日常的工作中政府采购所占部分十分少,因而对政府采购的学习也不够。
  
  笔者认为,作为重要当事人之一,无论是否参与操作采购项目,采购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单位采购到满意的产品尽一份职责。
  
  政府采购制度发展至今,跟刚开始实施时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与完善,但要推动政府采购事业进一步发展,采购人方面的“配套”措施必须跟上。也就是说,在各地各级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都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的时候,采购人方面也不能落后,只有各方采购当事人齐头并进,才会有政府采购更好、更快、更和谐发展的局面出现。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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