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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明确商业贿赂治理四项重点
发布日期:2006-04-21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92
     《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印发。这一由国家电监会党组同意的《方案》明确,电力行业商业贿赂治理专项工作重点为四项:
      一是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设计、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工程项目概算、结算、决算和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施工单位在项目分包、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之间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是在购买原材料和电力设备、物资时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是在产权交易及资产重组时与中介机构、重组和交易对象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是供电企业在用户报装接电受理审批、提供用户工程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选购,电费抄表和检查用电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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