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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份政采项目方案论证制度出台
发布日期:2009-12-18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424

  山东威海采购项目专家论证制度化

  日前,山东省威海市财政局出台了《威海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方案专家论证暂行办法》,据悉,这是山东省第一个关于政府采购方案论证方面的规章制度,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效保证采购文件和采购方案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有重要作用。该办法在内容上做到了四个“明确”。
  
  明确论证范围。纳入《威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品目,货物类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工程类预算金额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服务类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可能产生争议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实行专家论证。
  
  明确论证内容。包括项目方案的预算是否脱离实际、技术标准是否规范、技术需求是否有缺陷、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设定是否合理、是否带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内容,确保采购方案的科学、严谨、合理。
  
  明确论证程序。论证会由采购办负责组织,从采购办的专家库中选定职业道德好、执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进行论证。同时邀请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的代表、预算单位的代表、监察局的代表参加。论证结果要形成书面意见,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明确论证纪律。论证专家应当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履行论证职责,在论证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论证后形成的项目方案,原则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修改。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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