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6月18日 星期三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沈阳:非公有制企业同等享受政府采购待遇
发布日期:2006-04-06    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阅读次数:357

      4月4日,从省中小企业厅获悉,省政府最新颁发的《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中,再度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对民企实行平等待遇。

  《意见》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家允许外资进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非公有制企业在企业登记、申请立项、投融资、税收信贷、土地使用、财政贴息、政府采购、资格认定、人才引进、职称评定、证照办理、收费标准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同等待遇。

  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采矿权,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的勘察和开发。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市政公用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改革。积极推行“建设—经营—转让”(BOT)、“转让—经营—转让”( T OT)等方式,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道路、桥梁、供气、供水、电站、污水与垃圾处理等产业。

来源:沈阳日报   作者:汪洋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