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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大足区27个镇街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预案(CQS25C0027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9    地区:重庆市    阅读次数:0

 

项目概况:

“编制大足区27个镇街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预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4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0274

项目名称:编制大足区27个镇街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预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00.00元

最高限价:5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以乡镇为单元编制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预案,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一文一图一表。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一文”主要内容包括地质 灾害易发区和风险区、地质灾害风险源及其稳定性分级、避险转 移撤离降雨阈值、避险转移撤离人员、避险转移撤离路线、安置 场所、返回条件、转移撤离安置责任人、保障措施等。“一图” 主要内     540,000.00元     1     项     详见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540,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提供服务承接商为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4月7日 至 2025年4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4月17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7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5年4月17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经办人:胡洪文

采购人电话:1582338370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五星大道商务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垚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代德春

代理机构电话:1361768017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28号3幢9-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德春

项目联系人电话:1361768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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