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4年12月22日 星期天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云南公布一批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8-16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57

      8月14日,云南省财政厅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首批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6个案例主要涉及代理机构乱收费。

  逾期退还保证金案例。云南省级某机关委托云南乾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基金内审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退还保证金。

  限制保证金缴纳的形式案例。云南省级某学院委托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化工学院2023年新兴专业建设项目,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仅为转账。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不能以现金形式缴纳,同时,不能限制非现金形式的缴纳方式。

  未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案例。云南省某州(市)某学院委托楚雄盈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彝绣彝漆产学研商实践创新平台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规定由双方自行约定,未明确收取标准。

  采购文件费用设置过高案例。云南省某县(市、区)法院委托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档案库房达标改造项目,采用非电子交易方式采购,69页的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省财政厅明确,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用包括编制采购文件、进行资格预审、组织评审活动等服务费用,采用电子交易方式采购的,应免费提供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服务;采用非电子交易方式采购的,纸质采购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成本、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

  违规增收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费用,增加供应商负担案例。云南省某县(市、区)监狱委托云南中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监狱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公证费1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可以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但没有法律规定允许向供应商收取公证费、质量保证金(货物、服务)等。 另外,《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收费行为的通知》第四条明确,政府采购活动原则上不进行公证;确需公证的,仅限于公证开标过程,公证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不得对评审过程进行公证,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转嫁公证费用。

  转嫁专家评审费用,增加供应商负担案例。云南省某州(市)医院委托云南卓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风湿病科、皮肤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显示第一标段收取代理服务费20610元,农信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显示实际收取22910元,多收取2300元,经查,代理机构加收了2300元专家评审费。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用包括编制采购文件、进行资格预审、组织评审活动等服务费用,本项目不能向供应商转嫁专家评审费。

  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6月30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对“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并将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帮助政府采购当事人和从业人员提升政策业务水平。(记者吴洁)

 

      来源:昆明日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