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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解读油价上调:实际负担未超去年最高水平
发布日期:2009-09-02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2744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6时50分报道,国家发改委昨晚(1日)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2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价提高300元,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零售价格每升分别提高0.22元和0.26元。这次调整后,国内油价相当于每桶63美元左右,比近期国际市场每桶71美元的平均价格低8美元左右。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主管副司长许昆林介绍说:“93号汽油每升高6分钱,绝对水平确实高于去年6月20日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的最高水平,但是实际负担没有超过去年最高水平。因为实施费改税时,取消了养路费等6项收费,对车主来讲,免交了养路费。像北京车主,一个月少交了110块钱。这样实际负担算起来的话,每个月还是少交100块钱左右。”

  8月27日,就是距离上次调价22个工作日以来,各方面都认为国内油价到了调整的“窗口期”,但事实上油价调整推迟到了9月2日,有些专家质疑国家没有严格执行《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对此许昆林说:“《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总体上还是得到了严格执行。办法中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这个条件是主要的或者说必要的条件,但不是充分的或者唯一的条件。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还是要统筹考虑国内的经济形势、下游的承受能力、成品油市场的供求,等因素,反复权衡,慎重决定。”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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