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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落地“时间表”公布
发布日期:2023-04-11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44

    内蒙古财政厅近日公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落地的“时间表”,系统4月1日开始试运行,6月1日将全面上线。

    据了解,内蒙古财政厅建设的这一系统经过多次联调测试,目前已具备上线运行条件。系统包括:框架协议需求配置标准库、框架协议产品服务库、框架协议供应商库、模板库等框架采购标准库,涵盖第一阶段的编制采购需求、编写征集文件、发布征集公告、厂商参与响应投标、专家评审、签订框架协议、厂商入驻和商品上架,第二阶段直接选定、顺序轮候、二次竞价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联通了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数据,实现了框架协议采购电子化、监管智能化、交易便利化和资源共享化。

    内蒙古财政厅明确,系统于4月1日先在鄂尔多斯市试运行,鄂尔多斯可以在本辖区使用系统进行“复印纸”等框架协议项目的采购。从6月1日起,系统将全面上线,自治区所有盟市及旗(县、区)应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要求,平稳有序完成框架协议采购的实施部署、上线运行。

    内蒙古财政厅要求,在系统全面上线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预算单位要严格限制框架协议采购的适用范围,不得在执行中擅自扩大框架协议适用情形,无明确需求标准的不得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可以归并为单一项目采购有利于提高采购绩效的,应按照项目采购执行,不得化整为零、规避单一项目的采购。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预算单位在框架协议采购中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细化政策执行措施。政府绿色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原则上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一阶段落实,第二阶段交易不再作要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要求在第二阶段落实。(内财)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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