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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电销售企业和旧家电回收企业通过招标来确定
发布日期:2009-08-14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091

     2009年8月13日15时,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司长邸建凯、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和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巡视员李新民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促进扩大内需 贯彻实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航空母舰]这次"以旧换新"政策中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拆解处理企业是如何确定的?

  [邸建凯]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环保部等部门制定的办法,按照规定,新家电的销售企业和旧家电的回收企业,要求地方制定有关办法,通过招标来进行确定。现在9个试点省市基本上招标已经完成,家电销售和回收的企业也都基本确定。应该说,这些企业基本条件是销售规模比较大,企业信誉比较好,企业网点分布必须广,能够方便消费者。

  [常晓村]汽车企业没有限制,只要有经营汽车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对拆解和回收企业是有限制的,按照国务院汽车报废管理办法,为了保证汽车拆解、回收质量是有限制的。目前拆解的企业有400多家,回收网点大概有1700多家。我想随着这个工作的开展和业务的发展,这些企业还不够。按美国来讲,回收企业有1万多家,当然我们不可能一下子发展到1万多家,但是随着工作需要,会逐步发展和扩大。首先企业得具备拆解条件,能够发放回收证明,有经营资格。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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