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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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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项目必进政务大厅
发布日期:2009-07-23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345

    昨日,省政府下发了《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规定》要求,所有公开招标项目统一在省政务大厅进行。采购中心对采购需求相同的项目,原则上每月集中采购一次。

  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货物,应当实行同种(类)产品单独询价,不得将两种(类)以上产品打包询价。单次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与现有设备或者系统配套使用的货物,可以指定单一品牌;单次采购预算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货物,可以指定三个品牌以上(含三个品牌)相近档次的产品。

  在公务用车采购方面,应当优先申报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车型,需要增加专用业务功能配置的,应当在向采购办申报采购计划时获得批准。采购中心组织采购时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单独报价,采购合同中应当单独列项。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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