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6月18日 星期三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政府采购代理的门槛降低了
发布日期:2006-02-06    地区:    阅读次数:286
      商机透视

  据专家介绍,过去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大多由一些招投标公司和一些与政府机构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完成,其中的业务也大多是属于临时性的“兼职工作”。而通过资格认定的这一《办法》无疑为政府采购代理市场打开了闸门,使一些企业能顺利进入政府采购的专业服务中。

  “据不完全统计,政府采购金额2005年已经达到2500亿元人民币。”国匙网政府采购研究中心的张新术认为,尽管现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还没有切实可靠的赢利模式,但很多企业仍对这一市场趋之若鹜。毕竟2500亿元的现金流量,即使中介机构只分享其中的1%也是一大笔可观的收入。

  据介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财政部负责审批,而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则由申请人住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批。

  不过获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门槛并不高,财政部人士表示,只要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并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乙级代理资格;相对而言甲级资格的认定要求较高,需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以上。

  提示

  由于代理机构过去往往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中间自然少不了一些不规范的做法。而现在政府尚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加以规范,这就给代理机构带来了一些政策风险;另外我国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仍停留在一事一议和酌情确定具体采购方式的被动状态,这也给采购代理机构带来一些经营风险。

  相关政策

  近日,财政部颁布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3月1日起,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机构必须获得资格认定。本《办法》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在全国范围内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自由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