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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不公平商务条款远离政采”系列报道(三):提升业务能力 绷紧公平之“弦”
发布日期:2009-06-03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3033

    因商务需求不合理影响了采购质量或耽误了采购时间,是采购人也不愿看到的。有些采购人代表发问:“为了保证我们提出的商务需求合理、合法、合规,应该注意些什么?”

  业内专家指出,采购人首先要树立避免提出不合理商务需求的意识,然后在工作中加以注意,为确保采购质量提供根本保障。除此之外,采购人应力争将依法采购的意识向依法采购的行为能力转变,也就是说,采购人要主动提升采购业务能力。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熟悉法律规定很重要。”中国法学会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孔繁茗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说:“哪些条款对供应商不公平,哪些条款一旦提出来就等于给项目筑了道‘门槛’,采购人应该心中有数。学习法律法规是做到这一点最基本的方法。”

  她认为,个别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还没绷紧公平对待供应商的这根“弦”,他们往往以普通市场行为习惯为准则,认为谁购买东西谁就有绝对的权力。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例,其中明确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一旦采购人做出任何碍于采购公平的行为都会构成违法,性质相当严重。采购人只有认真学习法律,依法采购才能有的放矢。

  明确政策功能

  去年年底,我国正式建立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查制度,支持国货不再仅仅停留在意识标准上。采购人不得以设置不合理商务条款、技术条款等任何方式来规避扶持国货的责任。同时,《政府采购法》明确政府采购行为“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采购人在编制商务条款时,稍稍放松就有可能违背了政府采购的诸项政策功能。

  业内有关专家表示,采购人在限定供应商注册资金额度、圈定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以及要求拥有种种合同经验时,极有可能是在排斥中小企业、歧视不发达地区供应商等。这些问题,需要采购人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的同时深入领悟国家赋予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采购所承载的政策功能会越来越多,调节宏观经济的能力也会随之增强,但这些目标一定是建立在采购人切实贯彻的基础之上,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可以说,采购人的采购行为本身就承载着社会责任,一定要慎之又慎。

  相信代理机构的专业判断

  “还有一个办法能够帮助我们在采购中不犯错误,那就是相信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判断。”国家民委规划财务司资产管理处杨晓静说,“虽然商务条款的最初需求是由采购人提出,但在委托代理协议中一般都会约定由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会承担起审查及保证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合理合法的责任。当他们指出某些商务条款有失公平,我们一定要认真听取,有意见不同之处可以沟通,但万不可固执己见、一意孤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十分同意杨晓静的看法,他表示为采购人的各种采购需求把关是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同时也需要采购人的认同和配合。

  某采购代理机构曾反映:政府采购实施之初,采购代理机构为争取更多的业务曾一度较为迎合采购人的需求,不提相反意见似乎成为了当地采购代理的“行规”。但随着制度建设日益健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不按法律要求办事的采购代理机构反而失去了竞争力。“保障采购人需求的合理合法,既是对采购人的保护,也是提升采购代理机构自身品质和声誉的必要条件。”该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说。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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