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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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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暂停项目重启后开标时间怎么设置?
发布日期:2021-02-24    地区:四川省    阅读次数:197

问:某项目春节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原定于2月11号开标,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标并发布了暂停公告。目前,疫情正在缓解,我们想重新启动该项目招标活动。请问如何确定开标时间?

答:如果该项目招标文件没有澄清和修改事项,可在重新确定的开标时间的前几天,书面告知所有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体开标时间。如果涉及到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且澄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招标文件编制的,应当遵循《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时限要求,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来源: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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