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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邛海、西河两沟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8    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阅读次数:18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邛海、西河两沟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HTDL采招[2020]60号

项目名称: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邛海、西河两沟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要求完成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供应商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前置审批或许可证照(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或从业经营、或执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别行政许可事项。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自行提供相应的资料予以响应,否则评审中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按招标要求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产品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注:1、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五万元)为准;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以重大违法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②也可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资格承诺函”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即可};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本项目涉及到的但是后面“(一)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中又未列明要求的,请供应商根据本条要求自行提供相关资料实质性响应,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判定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格式1-4-1)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的复印件复印件;

2、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②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按招标要求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和资质性要求: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特别说明:①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②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须按要求签署和盖章。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8日 至 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

方式:获取方式:网站购买。每套¥500元(如项目分包,只需缴纳一次报名费,不以包件数量收费),售后不退。在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zhtzb.com)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网站中的《供应商服务系统操作手册》。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     

地址:西昌市胜利南路116号        

联系方式:薛先生;19983995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A栋1号            

联系方式:朱女士;0834-2562080, 18481262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先生

电 话:  19983995598

 

附件:

SCZHTDL采招[2020]60号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邛海、西河两沟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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