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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城区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综合市场停车场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0-11-05    地区:四川省-广元市    阅读次数:17

旺苍县城区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综合市场停车场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君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滨河北路264号10楼10-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1080220201103001

项目名称:旺苍县城区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综合市场停车场工程造价咨询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综合市场停车场地下建筑面积3969.37平方米、地面广场恢复面积5548.65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1705.08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154.32平方米,疏散楼梯54.78平方米)的铺装,管网铺设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预算:25万元;包1:8万元;包2:17万元。

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此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该项目所有包的磋商,但是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成交供应商。若磋商过程中出现同一供应商同时成为几个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的情形,则由磋商小组按包的顺序(序号靠前优先的原则)确定该供应商为该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余包的成交候选人的确定方式由排在其后一位的供应商进行替补,以此类推。

包1:

(一)、技术、服务要求

(1)工程(概)预算

1、编制工程(概)预算

(1)供应商根据法律法规编制项目(概)预算(初稿),提交委托人初审,委托人应及时组织内部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供应商。

(2)供应商应在收到修改意见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概)预算修改工作,提交送审版,完成概预算编制。

(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编制

1、工程量清单编制

(1)根据《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及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招标要求、具体编制要求,编制工程的分部分项项目、措施项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和相应数量明细清单。

2、预算控制价编制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地勘报告及施工图纸,进行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组价、措施项目费分析组价、各项合价、总价等,完成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控制价编制。

3、供应商需按采购要求配备相关技术人员,并成立项目编制工作组,做好编制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等各项工作。

(二)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审计纪律规定,不得将参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管理,服从管理,接受对其成果文件的复核和监督;

3)在提供参与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签署或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成果文件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6 号)等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4)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审计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审计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计无关的任何事项;

5)工程预算价编制及招标拦标价执行四川省现行的定额及相关规定。

(三)服务质量要求:

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 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需无条件地在接到招标人通知30分钟内派出拟投入人员参与项目相关问题解决,并提供书面的专业意见。

2.在服务期间,如招标人对管理制度有调整和变化的,招标人应提前两周告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当服从和遵守。

3.在服务期间,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地附近设置办公场所。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配置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付款方式

受托人完成工作成果后,经供应商出具合格的报告后,凭供应商开具的同等金额增值发票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受托人指定账户。

2、服务期限

自招标人发出服务进场通知之日起至验收合格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完整的报告资料之日止。

3、服务地点:采购人制定地点。

4、验收标准、方式

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报价说明

本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资料费、差旅费、管理费、利润等与供应商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具体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

包2:

(一)技术、服务要求

(1)跟踪审计服务

1、服务内容

(1)审查与工程有关的各类合同。一是审查合同的合法性;二是审查合同的合理性;三是对合同中存在的疏漏进行分析判断对提出合理化建议。

(2)审查项目法人内控制度建立情况,审查项目法人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内控制度,参与图纸会审。如:工程签证、价格控制、验收制度等,督促指导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3)隐蔽工程现场核查。核查隐蔽工程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好隐蔽工程的审查和验收,涉及造价增减的,要求按程序报批,做到图片、文字资料齐全,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并存档。

(4)设计变更审查。一是审查设计变更的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二是审查设计变更的内容及作业数量是否真实;三是审查设计变更价款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5)工程价款结算审查。审查工程进度款是否按合同规定支付,监理是否按已完工程实物量核算。

(6)设备、材料等是否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采购,使用是否合规、有效。同时参与特殊材料、设备的定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7)负责组织实施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按季度及时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成果;

(8)全过程跟踪审计中,针对发现的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由相关单位按规范出具问题整改通知书或整改函,送交相关单位,及时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并将各参建单位整改书面材料、问题整改通知书、整改函一并报采购人存档备查(整改通知书、整改函及整改书面材料应加盖相关单位鲜章)。

(9)供应商在跟踪审计形成的所有档案资料应完善归档,同步报采购人存档备查(涉及各相关单位应加盖鲜章)。

2.服务成果文件

(1)《概算分析报告》;

(2)《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报告》;

(3)《项目计量与支付审核报告》(预付款、进度款);

(4)《变更测算或签证、索赔审核报告》;

(5)《项目造价动态分析报告》;

(6)《材料、设备核价报告》

(7)《过程控制服务总结报告书》(可包括以下附件):

a.施工阶段全过程咨询实施方案;

b.施工过程中相关造价会议纪要;

c.施工过程中出具的相关造价工作报告。

3.服务质量

(1)符合《建筑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咨询服务符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中施工阶段的有关规定;

(3)咨询意见应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4)建立满足咨询合同要求的过程控制服务台帐、日志;

(5)成果文件符合《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的相关要求。

(2)结算审核服务

供应商对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投资结算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合理性进行审计,及时出具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一式四份),并对审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二)服务要求:

1.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项目实施工程过程结算、工程项目总结算,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资金要素保障、招标投标、质量安全与进度管理、造价控制、参建单位履职履责、项目建设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内控制度执行等内容进行跟踪审计。

2.投标人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审计纪律规定,不得将参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管理,服从管理,接受对其成果文件的复核和监督;

3)在提供参与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签署或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成果文件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6 号)等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4)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审计成果及相关信息,不利用审计获取的信息牟取利益或用于其他与审计无关的任何事项;

5)在参与跟踪审计过程中,应随项目推进及时了解项目情况,发表参审意见。应招标人要求按时出具跟踪审计阶段性报告(月报、年度报告和建议函等)、跟踪审计报告或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成果文件;

6)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或重要情况。

(三)服务质量要求:

本项目服务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时满足:中标人应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服务,确保不因中标人责任造成项目投资最终结算价超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相应范围。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需无条件地在接到招标人通知30分钟内派出拟投入人员参与项目相关问题解决,并提供书面的专业意见。

2.在服务期间,如招标人对管理制度有调整和变化的,招标人应提前两周告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当服从和遵守。

3.在服务期间,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地附近设置办公场所。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配置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参与跟踪审计服务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和《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川建价师协〔2017〕11 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参与跟踪审计,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付款方式

签订造价咨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量完成百分之七十支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本项目的效益审核费用另行计算,按照实际审减金额的3%计算(审减率在5%(含5%)以内的效益审核费由业主支付,审减率在5%以上的效益审核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效益审核费在出具审核认定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效益审核费的60%,出具审核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效益审核费的40%。

2、服务期限

自招标人发出跟踪审计服务进场通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完整的审计资料之日止。

3、服务地点:采购人制定地点。

4、验收标准、方式

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报价说明

本报价为基本审核费,效益审核费均按实际审减金额的3%计算,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资料费、差旅费、管理费、利润等与供应商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不包含效益审核费)。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具体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包1:自招标人发出服务进场通知之日起至验收合格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完整的报告资料之日止。包2:自招标人发出跟踪审计服务进场通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完整的审计资料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5日 至 202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君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滨河北路264号10楼10-0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君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广元市利州区滨河北路264号10楼10-02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君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广元市利州区滨河北路264号10楼10-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建设路5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839-4203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君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利州区滨河北路264号10楼10-02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17775516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17775516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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