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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JL1、JL2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6    地区:四川省-泸州市    阅读次数:1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492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许可建﹝2020﹞9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其余80%由国内银行贷款解决,招标人为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JL1、JL2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泸县牛滩镇建设村G76厦蓉高速,设牛滩枢纽互通与G76夏蓉高速公路连接,途经得胜、宋观、奇峰、玄滩、玉龙湖、止于毗卢镇下林村川渝交界处,接在建的泸永高速重庆段,路线全长42.307公里。主要工程:桥梁长度6459.5公米,其中大桥6390.5米/25 座,中桥69米/2座;涵洞(通道)125道;天桥24座。互通7处,分别为:牛滩(枢纽)互通、得胜互通、港城大道互通、宋观场互通、奇峰(枢纽)互通、玄滩互通、玉龙湖互通;服务区(玉龙湖服务区)1个;概算投资为52.266亿元。

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4处,标准为二级公路,长度约8.6公里。                                             

2.2 技术标准: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 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限

2.3.1招标范围:

JL1标段起讫桩号:K0+000~K20+300桩号范围内的路基、桥涵、交叉及其他附属工程;K0+000~K42+307全线的交安、绿化及环保、房建、收费大棚等的施工监理。

JL2标段起讫桩号:K20+300~K42+307桩号范围内的路基、桥涵、交叉及其他附属工程;K0+000~K42+307全线的路面工程等的施工监理。

2.3.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个 2 标段,标段号为JL1、JL2,JL2为监理服务总负责单位。具体标段划分、对应施工标段、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1]。

2.3.3机构设置:本合同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JL1标段和JL2标段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

2.3.4监理服务期限:

JL1标段: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3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JL2标段: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3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JL1、JL2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jy.sc.gov.cn/)的注册网员[2];于2020年10月24日9时00分至2020年11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电子交易平台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可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3]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4]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5],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3)投标人应于2020年11月13日8时30分~9时00分将投标文件(载有未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纸质文件和载有未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和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原件)现场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6]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到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180 号       

电    话:028-85525314             

邮政编码:610041    

    

行政监督部门: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交投大楼       

电    话:0830-2282882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泸县西苑路东段96号二号       

邮政编码:646100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13880669036        

传    真:0830-6121999        

 

 

                                        2020年10月23日

 


[1] 招标人在附表一中应至少反映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所设置要求对应的工程内容。

[2] 投标人办理“注册网员”的方法见《四川省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公布下载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4] 投标人办理“CA数字证书”的方法见《四川省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5]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统称“电子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是载有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

[6] 投标文件的送达方式如有变化,应对应调整第5.2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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