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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扩建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0-10-23    地区:四川省-资阳市    阅读次数:12

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扩建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ND-ZF-2020225

项目名称: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扩建设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扩建设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SCND-ZF-2020225

1.3 项目估算金额:390万元

2.服务内容:

2.1 设计要求

(1)供应商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预算,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预算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依据: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文件及有关规定。

(3)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后期服务,配合采购人提交合格成果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和备案。

(4)本项目若含有消防专项审查和抗震专项审查必须在交付施工图之前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由供应商负责专项审查相关事宜。

(5)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采购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

(6)质量成果要求:

①质量要求:根据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文件需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相关要求,同时须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求并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

②成果文件要求:最终向采购人提交设计成果资料(纸质版八套,电子版一套)。

(7)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相关设计作业人员购置安全责任或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履约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供应商应提供以下后续服务:

①配合采购人做好施工招标工作;

②配合采购人做好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③配合采购人做好现场验收工作;

④配合采购人做好整个工程建设的设计变更工作;

⑤参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⑥参加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需由设计单位参加的相关工程会议。

(9)其他要求:项目实施具体进度根据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服务期间,供应商必须服从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每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及具体内容作出的调整安排。

2.2 预算要求

(1)供应商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设计预算,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预算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依据: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文件及有关规定。

(3)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后期服务,配合采购人提交合格成果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和备案。

(4)本项目若含有消防专项审查和抗震专项审查必须在交付施工图之前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由供应商负责专项审查相关事宜。

(5)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采购人提交的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

(6)质量成果要求:

①质量要求:根据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文件需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年版)相关要求,同时须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求并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

②成果文件要求:最终向采购人提交设计成果资料(纸质版八套,电子版一套)。

(7)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相关设计作业人员购置安全责任或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履约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供应商应提供以下后续服务:

①配合采购人做好施工招标工作;

②配合采购人做好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③配合采购人做好现场验收工作;

④配合采购人做好整个工程建设的设计变更工作;

⑤参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⑥参加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需由设计单位参加的相关工程会议。

(9)其他要求:项目实施具体进度根据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服务期间,供应商必须服从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每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及具体内容作出的调整安排。

 

3. 商务要求

3.1 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文件及预算,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60%的设计及预算费用,余款40%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审计公司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审定金额计价支付余额。

3.2服务地点: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3.4验收标准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供应商自行安排踏勘了解现场情况,踏勘期间,若非采购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和所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3日 至 2020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计算出的本项目设计费为本项目最高限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66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028-26226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028-26075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  028-2607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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