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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创新成果政府采购制
发布日期:2006-01-06    地区:    阅读次数:347

      为了让有限的科研经费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央财经大学徐焕东教授明确提出:废除课题经费预拨制,建立创新成果政府采购制。他指出,“对于已经取得成果的项目实行招标采购,得到的是一种实质性的成果;而事前支付巨额资金,获得的只是一种创新的可能,甚至是一种成功性很小的可能。”

      长期以来,我国促进自主创新和科研研究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设立众多的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成功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获得巨额的资金支持。虽然这种创新基金方式也能产生一些成果,但效果往往不能令人满意。申报成功后为交差而应付了事的现象不在少数。一些人甚至在课题经费上打起“歪主意”,挤占挪用,超预算范围开支。

      为此,徐焕东提出,彻底改变事前的申报支付制,建立事后的政府采购制。即,课题经费不再根据申请人的思路而提前预拨,而是将项目公布于众,号召全社会有能力的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研究,最后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研究成果。谁的成果好,就把经费拨给谁。


来源:日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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