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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旌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旌信物业非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7    地区:四川省-德阳市    阅读次数:15

旌信物业非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阳市区华山北路33号熙城(5单元18-1号)现场和网络(邮箱:274303368@QQ.COM)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y[2020]0925号

项目名称:旌信物业非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09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9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非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位于旌信物业公司各物业项目指定堆放点,堆放点分为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大件垃圾。

二、服务要求

(一)现场管理要求

1.成交人应加强现场作业管理。垃圾清理时规范操作,严禁破坏垃圾池的水泥地面及周边围墙,严禁破坏周边电线及通讯线路,损坏相关线路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追究其所有造成经济损失。

2.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现场人员安全。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应完全由成交人自行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

3.规范管理,文明作业,自觉接受采购人及上级各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清运时需保持设施的完好,合同期间由于作业操作不善,造成破损的,由成交人负责赔偿。

5.相关作业车辆应停放适当地点,不影响行人和交通。

(二)作业要求

1. 成交人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设施,保证垃圾清运工作顺利开展。

2.合同期内,垃圾清运任务由采购人提前8小时通知,成交人须及时配齐车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紧急任务,成交人接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配齐车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

3. 成交人不得擅自停业、歇业,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及时清运。符合垃圾接收标准的,成交人须无条件接收,不得拒绝清运或拖延清运;不符合接收标准的,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4.成交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期限完成清运、不得擅自拖延清运时间。

5.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交通、城管等部门的法律法规。做好运输过程中垃圾的覆盖,并将垃圾堆放至合法的堆放场所。如发生运输过程中垃圾撒漏或不按规定倾倒垃圾等行为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产生的经济赔偿应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6.清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及有关事项由成交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三)设备设施要求

1.成交人的收集、清运车辆必须符合车辆管理规定;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对城市道路和公共设施造成损害。

2.成交人必须确保出行车辆车轮、车体干净整洁,不带泥、水、其他污物行驶。

3. 成交人在收集、清运过程中,车辆不得超高、超重运输,不得丢弃、遗撒垃圾。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1年,从2020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付款方式: 合同履行后,采购人将要求成交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垃圾清运,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全部费用,费用一次一结。结算单价为成交人响应文件中列出的相应项目的投标单价,数量以实际清运结算量为准。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为综合费用总价,为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应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措施费、清理费、处理费、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

2.一个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四)其他要求

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当次项目款的10%支付违约金。造成项目明显延误的,采购人可考虑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并要求成交人赔偿相应损失。因清运质量验收达不到标准,成交人整改后不能达到验收合格,则采购人责令成交人退出,并另选承包商,所有损失均由成交人负责赔偿。

2.成交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清运。如组织的人员机械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责令其退场并且不予计算相应的费用。如成交人不服从采购人指挥,不能及时清运垃圾,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已发生的清运量不予结算。

3.合同履约期间,成交人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本次招标区域内的非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成交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调遣使用,保证及时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现场。在清运过程中如被社区检查发现违规并曝光的每次扣100元;被街道有关部门发现违规并曝光的每次扣500元;被市及以上有关部门发现违规并曝光的每次扣1000元。如成交人不服从采购人调遣,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另聘请相关资质单位实施清运。

4.数据测量:采购人按照投标人提供运输车辆装载情况现场测量认定数据,测量具体方法,货箱内径长度×宽度×装载高度。

(五)验收标准:旌信物业公司各项目非生活垃圾堆放点清运干净。清理至地面,不留硬物或杂物。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7日 至 2020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德阳市区华山北路33号熙城(5单元18-1号)现场和网络(邮箱:274303368@QQ.COM)方式

方式:现场及网络两种方式。现场方式: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的身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网络方式:①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要求填写完整。②将填写完整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复印件)的扫描件发至邮箱:274303368@QQ.COM进行办理。联系电话:13308105870,联系人:黄先生。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阳市区华山北路33号熙城(5单元18-1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阳市区华山北路33号熙城(5单元18-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阳旌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山北路2段232号6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838-2202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志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区华山北路33号熙城(5单元18-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3308105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13308105870

 

 

附件:

采购需求.pdf

采购文件及报名相关资料模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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