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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2021(生产年度)维保单位及自动定量包装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4    地区:四川省-眉山市    阅读次数:15

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2021(生产年度)维保单位及自动定量包装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2021(生产年度)维保单位及自动定量包装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2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CJS2020-09-02

2.2项目名称: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2021(生产年度)维保单位及自动定量包装机采购项目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标段

标段

招标内容

供货/服务地点

一标段

叉车维保:12台叉车维修保养服务,其中3吨叉车3台,2.5吨叉车4台,1吨叉车3台,1.5吨叉车2台。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镇龙都北二路西段166号。

二标段

自动定量包装机一套:包含有定量包装秤(双秤)、折边封口系统、立袋输送机及相应配套附件。

2.4供货及服务时间

1标段:维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标段:设备制作、供货、安装、调试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或规定,满足招标人采购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等。

3.2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提供承诺函)。

(注:①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无近三年内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相应页面完整截图,未显示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作无效投标处理。

②同一标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不得具有关联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的相应页面的完整截图,若法定代表人、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的,本次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③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应页面完整截图,未显示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烟草行业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的(提供承诺涵);

3.4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涵)

3.5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标段: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件)。

3.2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提供承诺函)。

(注:①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无近三年内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相应页面完整截图,未显示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作无效投标处理。

②同一标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不得具有关联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的相应页面的完整截图,若法定代表人、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的,本次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③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应页面完整截图,未显示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凡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烟草行业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的(提供承诺涵);

3.4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涵)

3.5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9:30—12:00,14:00—16:30)。

4.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4.3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证书):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

注: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镇龙都北二路西段1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投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镇龙都北二路西段16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8-3767699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联系人:诸先生

联系方式: 1500282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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