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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融媒体中心丹棱品牌、丹棱形象电视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3    地区:四川省-眉山市    阅读次数:19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融媒体中心丹棱品牌、丹棱形象电视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4242020000383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    

采购人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融媒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眉山市广播电视台;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7号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获取方式: (1)现场办理: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网络办理: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先致电028-37203540咨询,获取《投标人/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介绍信》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将已填写完整的《投标人/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 906676615@qq.com。 注:《投标人/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之日签到之前交至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发售办理处。如若供应商未在签到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原件作为报名无效处理。 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0-09-03 09:00到2020-09-07 17:00    

采购文件售价    100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齐民路96号2楼    

洽谈时间    2020-09-08 14:30    

洽谈地点    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齐民路96号2楼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丹棱县齐乐镇东升路65号,1360816504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齐民路96号2楼,1816017644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曾女士,18160176444    

预算金额(元)    400000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丹棱县融媒体中心丹棱品牌、丹棱形象电视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本级财政。 二、商务要求 1、服务内容: ①眉山市广播电视台在眉山综合频道每日播出的《新闻联播》《眉山新闻联播》《每日快报》前制作播出丹棱县10秒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同时在公共频道统一安排高频次循环播出;在手机客户端《智慧眉山》为丹棱县设立独立的专区,安排专人维护,按要求对相关信息归纳整理后进行发布、推送。 ②主动策划,对丹棱县亮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提炼,与央视和四川卫视新闻栏目主动对接重大选题,邀请央视知名记者到丹棱县采访。 ③眉山市广播电视台与丹棱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共建“舆情综合服务机制”,确保在第一时间能发声、发好声,抢占舆论高地,对舆情及时进行正面引导,防止舆情走向负面或扩大成重大舆情危机事件。 ④眉山市广播电视台为丹棱县融媒体中心在视频制作、新媒体开发使用等方面提供专业人员、技术、设备等服务。 2、服务期限:一年 3、服务地点:丹棱县 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10天后,一次性付清。 5、投标人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得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6、成交供应商履行本合同取得的成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印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8、验收: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 三、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 2、成交供应商人员因本项目赴现场、参加相关会议等产生的出差费、交通费、住宿餐饮费、会务费、劳务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本项目报价包干使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眉山市广播电视台是由眉山市委宣传部主管的市级主流媒体,是全市唯一的市级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单位,具有电视宣传的唯一资格,且其信号能够覆盖眉山地区所有村镇,此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采购品目名称    广告服务    

行业划分    L724    

附件    附件     

备注    

PPP项目标识    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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